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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第三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都話明係有中國特式嘅憲法咯。


有乜問題?


引用:
原帖由 allen89 於 2021-12-4 10:09 AM 發表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第三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第四十條 中華人 ...
all these are subject to laws implemented.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神經箭 於 2021-12-6 10:48 AM 發表
有乜問題?
佢只係抽出自由、人權 ...... 來講,你懂的。



引用:
原帖由 cortet 於 2021-12-6 13:04 發表

佢只係抽出自由、人權 ...... 來講,你懂的。
都冇問題;中國人權與自由有乜問題?



中國人有充份人權,我地有權享受國家紅利;有絕對自由保障所有人的自由。


投票等于人權咩?
隨意屌七他人是自由咩?



有睇過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嘅話就知,
其實中國嘅法律practical得嚟但又非常人民化同人性化。
如其斷章取義,不如上大陸走走,生活過幾年,
會發覺西方社會吹捧嗰套,其實不外如事。

舉個例,加拿大嘅人權和自由憲章禁止當地任何醫療必需的醫療服務提供私人醫療保險,
亦禁止加拿大國內有任可私立醫院。
50年前係好輝煌嘅政職,因為國家有錢,醫療設備足夠。
但加拿大一直被美國蠶蝕國力,
近20年國家已經窮到不能支援所需嘅醫療開支,
結果喺加拿大窮嘅人係排隊死,
有錢嘅人落美國就醫。
而呢個問題,20年嚟一直冇乜政黨政客咁提出修改。

你覺得咁叫好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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