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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朋友就係咁用20萬首期,3年就賺左200萬。根本就唔應該俾補地價係2手市場賣,因為根本就違反左居屋作自住用途既原意!


引用:
原帖由 唔岩就要鬧 於 2021-12-3 11:23 AM 發表

其實個地價係邊個補?買家?
本身居屋owner, 佢唔補premium 唔可以租同賣



引用:
原帖由 唔岩就要鬧 於 2021-12-3 11:45 AM 發表

咁你話你有個朋友,20萬賺左200萬?仲要係你朋友 (即原屋主) 補地價?

嘩!好離譜喎!
補地價只係限賣出去去自由市場,我朋友係賣綠表2手,1蚊都唔駛補



引用:
原帖由 藍依 於 2021-12-3 01:39 PM 發表

搞清楚先,居屋係賺錢嘅嚟㗎,唔係蝕錢嘢嚟㗎,每年為房委會( 係居屋度) 賺好多錢㗎。 第二原價收購返嚟, 而樓價跌又賣唔出,個個月要交管理費差餉 ,仲要做維修, 仲唔係蝕?
第三邊個話政府唔想樓價咁高, 你一廂情願吧。
知唔知點解房委每年賺錢?
因為房委無地價得建費當然賺大錢啦,你睇下房協有冇話賺大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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