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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沙士時, 居屋市價低過發售價, 政府唔肯用發售價回購, 而家升就話只准發售價售回給政府, 提議這意見的人真係輸打贏要. 


引用:
原帖由 公子小白 於 2021-12-2 03:17 PM 發表
其實定咗終身只可原價賣番俾政府,結果會點
結果係如果我唔等錢洗,丟空佢做渡假屋都唔會賣番俾政府,因為十年前嘅一百萬同現在嘅一百萬喺價值上嚟講已經唔同!



引用:
原帖由 w.ma69 於 2021-12-2 10:39 AM 發表
支持十年以上。居屋是用來住的
以前居屋要20年先可賣架., 係回歸後先改左.



引用:
原帖由 老納 於 2021-12-2 10:42 AM 發表

十年先准賣,即係叫佢地賺多啲啫
賣樓時要以當時政府賣居屋時尺價回收.



[隱藏]
政府啲政策一向得啖笑,所以話什麼北部都會區明日大魚,真係未期望咁大,啟德郵輪碼頭一帶攪左咁耐都係咁


引用:
原帖由 johnny9236 於 2021-12-2 03:44 PM 發表

賣樓時要以當時政府賣居屋時尺價回收.
政府咪又係跟市價,何況不同地點樓層座向,價錢可以差很遠,所以根本唔太可能!而且如果尺價一樣,你會願意買用高層海景嘅尺價去買垃圾房樓上嗎?



引用:
原帖由 豬仔會爬樹 於 2/12/2021 09:44 發表
【明報專訊】樓價居高不下,炒賣風氣蔓延至居屋第二市場。公屋聯會昨日發表研究報告,分析近3年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的208宗成交個案,發現每宗平均成交價較原價大賺逾1倍,其中每間居屋轉售後的平均溢價達253萬元,每間綠置居單位的溢價亦達201萬元。本報獲政府消息,正研究收緊新建居屋及綠置居單位的轉售限制。公屋聯會建議政府收緊未補價資助房屋轉售限制,由現時首兩年內不得高於原價轉售的限制增至5年,以遏止短期 ...
根本公屋同埋資助房屋,   原本是用來協助市民有屋住
唔係畀你用嚟炒,    一早就應該收例啦!



學澳門啦!經屋(即香港居屋)永遠姓「經」,唔要時亦只可原價賣返比政府。


引用:
原帖由 老納 於 2/12/2021 15:50 發表

政府咪又係跟市價,何況不同地點樓層座向,價錢可以差很遠,所以根本唔太可能!而且如果尺價一樣,你會願意買用高層海景嘅尺價去買垃圾房樓上嗎?
而家係可以用特價賣畀你
但要規定N年之內唔準轉讓.
就算要轉讓,   都不能超過你買入個價!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johnchu777 於 2021-12-2 03:42 PM 發表

以前居屋要20年先可賣架., 係回歸後先改左.
冇咁耐, 回歸前的居屋會十足市價賣番俾政府



引用:
原帖由 doradora11 於 2021-12-2 10:08 AM 發表
賺左果批人要比返個差價政府
咁咪共產主義????



引用:
原帖由 老納 於 2021-12-2 03:34 PM 發表

結果係如果我唔等錢洗,丟空佢做渡假屋都唔會賣番俾政府,因為十年前嘅一百萬同現在嘅一百萬喺價值上嚟講已經唔同!
當然你有權。咪做貨倉。地租管理費,維修費照比。最終不是重建,就是原價賣比政府。屋不能吃落肚



引用:
原帖由 ft907 於 2021-12-2 03:57 PM 發表

而家係可以用特價賣畀你
但要規定N年之內唔準轉讓.
就算要轉讓,   都不能超過你買入個價!
咁樓價升時啲業主會係寧願丟空單位都唔會賣,除非樓價大跌,不過如業主唔賣即係供應減少,到時樓價又只會再升,惡性循環!你不如諗下點解樓價會不斷升好過啦!



政府出售居屋、公屋
主要目的係俾買家自住
而唔係俾屋主放售賺錢
禁售限期延長到 5 年都係太短
10 年就差不多 ...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老納 於 2/12/2021 16:04 發表

咁樓價升時啲業主會係寧願丟空單位都唔會賣,除非樓價大跌,不過如業主唔賣即係供應減少,到時樓價又只會再升,惡性循環!你不如諗下點解樓價會不斷升好過啦!
間屋你買咗,  就係你㗎啦,   你住唔住/  丟空單位,   關人咩事? (總之唔準出租)
你唔住,   瞓天橋底或者去租屋住,   政府都唔會理你! 業主自己計過數,  有著數咪得囉!

為咗要增加供應,   就容許資助房屋炒賣?  呢個係咩道理?
要增加供應,  就應該鼓勵發展商起多啲樓,   快啲賣,   縮短樓花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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