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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風波期間成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秘書處,於十月三十一日公布解散,逾二百名一直收取「612基金」協助示威者打官司的大狀及律師未能收到「尾數」,涉及款項高達二千多萬元。消息指,該批未能收取全數律師費用,包括資深大律師、大律師及律師事務所等,當中有牽涉「社運事件」的民事及刑事案件,有部分大狀或律師在「612基金」停止運作後,即時減少大量「生意」,因惹上官司的示威者未有足夠金錢轉為私人聘請大狀出戰,只好改為申請法援,而法援署剛實施改革政策,包括刑事案件不准許法援申請者自選律師代表,故令一直收取「612基金」的大狀及律師收入大減。

據悉,過去曾有收取「612基金」代表多名示威者的律師事務所,當中有鄧耀榮律師行、伍展邦律師行及何謝韋律師行等。




審訊期大狀每日萬二

  消息指,於二○一九年六月中成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簡稱「612基金」),向所有涉及因反修例事件受傷、被拘捕檢控的示威者提供援助,包括法律、借出保釋金、醫療,還柙在囚及緊急經濟支援等金錢服務。據悉,被檢控解上裁判法院提堂的示威者,均可獲得「612基金」出資聘請律師及大狀代表出庭,大狀或律師各收費六千元,如果案件開審首天,「612基金」會向大狀及律師各付費一萬二千元;之後的審訊期,大狀維持每日一萬二千元費用,律師則減半。

  至於該等反修例案件,若轉解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審理,「612基金」不會直接批出金錢援助,示威案被告須先申請法援署,若法援拒絕申請,「612基金」才會施以援手,為財政困難的示威被告,提供聘請律師及大律師出戰打官司,由於大批示威案涉及多名被告,動輒需數十天的聆訊期,估計案件可花上數以百萬計的訟費。

鄧炳強質疑基金「撈油水」


鄧炳強曾質疑612基金「臨解散前撈一筆油水」。


「臨解散前撈一筆油水」,班白痴曱甴心甘情願奉獻比人渣基金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782217/即時-港聞-獨家-612基金-拖二百律師巨款尾數涉逾2000萬元-法援改制生意大減



講黎講去都係錢作怪


瓜桀少好多油水?


律屍黨豪俾佢地lor,  反正之前昆不少


[隱藏]
一早分晒啦!


Fake news,手足快D繼續科水


無黑暴,少左客仔,所有生意大減?


法援改制生意大減?好消息。


唔怪得當日叫人衝


[隱藏]
証明律師係邪惡,司法界佈滿魔鬼。


黃畜,聽到未呀!
乾塘冇水啦!重唔快啲去捐錢?
兄弟響監倉乾着急呢!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將尾數轉介比犯人得唔得?手足齊上齊洛


平均每個律師蝕一百萬元, 就算幾勁的律師都追唔到


[隱藏]
無錢收嘅接嚟做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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