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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xygenshing 於 2021-11-25 12:04 PM 發表
【on.cc東網專訊】女文員被指去年在寓所電梯大堂遇上休班水警查問時激烈反抗,不但「起飛腳」踢警,更用𠝹刀指向警員,之後又涉向警方虛報地址,因而被控襲警、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她否認所有控罪,案件經審訊後,今天(24日)在西九龍法院被裁

-作為一名和諧粉彩導師,帶備𠝹刀並不等於有意圖使用𠝹刀傷害他人~
-案發至今超過1年,對被告的心理造成很大程度困擾,並加重其心理負擔 ...
香港法棺,任鳩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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