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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男警犯案只因想為婚禮籌錢,最後因小失大。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考慮男警前途受影響,可能將受紀律處分,判兩人各罰款5000元。

29歲男警駕白牌新娘車遇放蛇 求情指為籌錢結婚 認罪罰5000元撰文: 記者黃健朗 | 發佈日期: 18.11.21 | 最後更新: | 2021-11-18 14:47:58
29歲男警今年6月由其弟婦在網上招客,將座駕出租做新娘車,駕駛「白牌車」載客收費,被警方「放蛇」斷正,案件今(18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男警和弟婦承認所有控罪。辯方求情指,男警犯案只因想為籌錢結婚,最後因小失大。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考慮男警前途受影響,可能將受紀律處分,判兩人各罰款5000元。
男警被告張家強(29歲)今承認一項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罪,被指於今年6月17日在旺角海庭道富榮花園二期外駕駛登記號碼為「MRCHEUNG」的私家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他另承認一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
女被告葉東慈(24歲)報稱護士,承認一項招攬他人乘坐以出租或取酬方式罪,被指於同月同日招攬警員12182乘坐汽車。
弟婦為賺奶粉錢 幫男警網上招徠辯方求情透露,女被告是男警的弟婦,懷有4個月身孕,並育有2歲女兒。辯方強調,她干犯本案只為賺「奶粉錢」,男警則是為籌錢結婚,最後「因小失大」。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裁決時指,念及男警可能要受紀律處分,前途受影響,故以罰款處理本案。
案情指,今年6月3日警方在網站「Carosell」發現有人提供非法出租車服務,以私家車用作新娘車,由女被告負責推廣,男警被告負責駕駛。警方展開放蛇行動,與女被告相約好交易,路線為長沙灣至旺角富榮花園,費用是1388元,警方先付了388元作為訂金。同月17日,喬裝警員上車後繳交餘款,另一軍裝警員隨即截查男警被告,將他帶返警署調查。被告在警誡下招認提供非法出租車服務。
案件編號:KCCC3323/21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裁決時指,念及男警可能要受紀律處分,前途受影響,故以罰款處理本案
難得好官!
警員冒住失去前途的風險,都要知法犯法,情有可原
警員犯法,一定要輕判
咁至可以有效管治平民百姓
大家同意嗎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47862/警察-47862/29歲男警駕白牌新娘車遇放蛇-求情指為籌錢結婚-認罪罰5000元




5000罰多左架啦,普通人罰4500乍,黃巾信徒睇到呢個消息,係唔係覺得好開心呢?



“念及男警可能要受紀律處分,前途受影響”即係若果份工冇乜前途甚至無業會罰重啲???


用「MRCHEUNG」咁招搖的車牌最白牌車,真係人蠢冇藥醫!


[隱藏]
又有大位俾黃絲入


支持警察!警察要有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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