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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李家超表示,政府正就處理假新聞問題作法律研究,強調會從平衡角度、按本港具體情況訂立措施,立法是其中一個方法,但亦有不同手段,包括管理。 李家超接受本台節目《盤點政策》訪問時說,他個人認為管理會是優先考慮,因為大家比較關注平衡點問題。他指出,有國家的做法包括如認為是虛假訊息、對社會造成破壞,...



假新聞應早立法規管,某些媒體作圖作文當新聞,另有目的地誤導市民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20188-20211117.htm?spTabChangeable=0



慎思守法 遠離暴行
萬般帶不走 唯有業隨身

又會有媒體發文話防礙"新聞自由",但佢地唔會反對"作新聞自由"




引用:
原帖由 siuhung 於 2021-11-17 12:15 PM 發表
又睇下 d 假道學 點樣出黎 撐 先!
新聞自由 ≠ 新聞造假
創作自由 ≠ 創作新聞
保護消息來源 = 包庇罪犯惡幸


總之呢,最後要交由法官判斷,是黑記有心做假,還是誤踩紅線至觸犯法律,而報管編輯也要承擔一定的罪責,並要供出新聞來源以追詬相應罪責!

總括好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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