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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誌《經濟學人》總編輯發聲明指,一名記者因工作簽證不獲入境處續批,已經離港。

聲明指,入境處未有提供拒批簽證原因,對處方決定表示遺憾。該刊促請特區政府繼續容許外地傳媒在港採訪,形容這對於香港維持作為國際城市十分關鍵。入境處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稱會按照法律和政策處理每宗申請個案。

剝開「新聞自由」嘅畫皮,黃淑琳續簽被拒一啲都唔「冤」


長期以來,美西方國家常常借「新聞自由」嘅借口來幹擾香港事務,對此,外交公署曾正告外國記者會,立即停止破壞香港法治嘅行為,並採取咗一啲正本清源嘅措施,市民表示大快人心。然而,就喺政府拒絕續簽英國雜志《經濟學人》駐港記者黃淑琳工作簽證後,諸如路透社和《衛報》等西方媒體就再打「新聞自由」牌,以「喊冤」為借口,大肆渲染「壓迫言論自由」等謬論,對香港國安法進行抹黑,其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但「新聞自由」唔係免罪牌,反中亂港更冇法外地,好似黃淑琳呢種顛倒黑白嘅記者,續簽被拒只係一個小小嘅提醒,仲應該進一步追究責任才能起到以儆效尤嘅作用。
黃淑琳續簽被拒完全就係咎由自取。眾所周知,新聞媒體立足嘅根本係報道事件真實性,具有社會公信力,媒體人傳播新聞更應該不昧良心,實事求是。但係,英國雜志《經濟學人》駐港記者黃淑琳卻同呢一切背道而馳,成為制造假新聞嘅佼佼者。為咗破壞香港嘅繁榮穩定和撈取各種政治利益,黃淑琳呢幾年對香港議題嘅報道,可謂信口雌黃、劣跡斑斑。修例分波期間,任職於英國《金融時報》和路透社嘅黃淑琳曾發表咗一篇名為「警方槍擊示威者後,香港發生激烈沖突」嘅文章來混淆視聽,企圖抹黑港府「打壓」和香港警方執法,美化亂港分子和暴徒。唔單止係咁,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後,黃淑琳仲宣揚「孤狼式恐怖襲擊」,刊登「香港學者自由受限,恐懼氣氛籠罩校園」嘅新聞,為暴徒撐腰打氣,並借此宣稱香港嘅自由「受到威脅」,挑起社會爭端,從而將矛頭指向國安法。顯而易見,黃淑琳根本毫無傳媒嘅專業操守和道德可言,佢嘅工作簽證被拒簽一啲都唔「冤」。對於政府撥亂反正嘅明智之舉,社會各界拍手叫好,堅決支持驅逐「毒媒」禍害,還香港一個風清氣正嘅輿論環境。
就喺黃淑琳續簽被拒後,一啲反華媒體又聞到炒作嘅空間,並開始打著「新聞自由」嘅借口大做文章,上演「雙標」戲碼。11月12日,英國雜志《經濟學人》發表聲明,稱該雜志駐港記者黃淑梅嘅工作簽證已被香港特區政府拒絕續簽,隨後路透社、美聯社等媒體相繼火上澆油,汙蔑香港國安法「壓迫言論自由」,企圖通過扭曲事實來達到政治目的。其實,反華媒體通過「新聞自由」嘅借口來幹涉香港法治,早已係公開嘅秘密,更有唔少反華勢力利用香港新聞代理人,用假新聞、假消息嘅做法,喺香港煽動仇恨、引發分化社會、制造社會矛盾等,呢個亦係香港新聞界嘅恥辱。就喺11月5日,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就炮制咗一份發布所謂「關於香港新聞自由」嘅調查問卷報告,並肆意攻擊香港國安法和香港新聞自由,對此,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強烈唔滿和堅決反對,並正告FCC立即收回以所謂「新聞自由」之名幹擾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破壞香港法治嘅黑手。
世界上冇絕對嘅、淩駕法律之上嘅「新聞自由」,香港由亂及治需要嘅係客觀公正嘅報道和良性嘅輿論氛圍,好似黃淑琳此類混淆視聽嘅記者被攆出香港係民心所向,同時亦係政府捍衛香港新聞自由嘅正當合法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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