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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上環爆發衝突事件,24人被控暴動、襲警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其中1人認罪,其餘否認所有控罪受審。區院法官陳仲衡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其中20人於暴動罪成,3人暴動罪不成立,其中33歲文員及20歲理髮師另外分別被裁定襲警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名成立。 23名被告年齡由18至40歲,他們被控...

出得尼行預咗要還,抵 L 死  😷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19645-20211113.htm?spTabChangeable=0



曱甴坐監真的很興奮!


well d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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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
多謝「赴湯杜火」釐清法律觀點
共同犯罪原則,害手足

[ 本帖最後由 superhenry2004 於 2021-11-22 11:44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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