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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第二代美國隊長」稱號的示威常客馬俊文,涉在去年於20個場合中作出高呼「光時」和港獨口號等行為,被控《港區國安法》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為第二宗國安法罪成的案件。辯方今(11日)在區域法院求情時稱,本案的情節較唐英傑案輕微,《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遂質疑,「佢(唐英傑)一日咋喎,被告20次,點解覺得佢唔係特別嚴重?......






奸邪妖獸的抗辯理據常都荒謬絕倫,聽者既憤怒之餘,卻又感到可笑。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m.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1111/s00001/1636598579983/第二代美國隊長呼「光時」港獨口號-辯方稱較唐英傑案輕微-官質疑叫口號20次「點解佢唔係特別嚴重-」



犯國安法甘多次又無悔意判十年都正常




佢(唐英傑)一日咋喎,被告20次,點解覺得佢唔係特別嚴重?

想知辯方點回應



引用:
原帖由 ngblowwater-a1 於 2021-11-11 02:02 PM 發表
佢(唐英傑)一日咋喎,被告20次,點解覺得佢唔係特別嚴重?

想知辯方點回應
輕啲罪?咁就坐七年算啦。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ngblowwater-a1 於 2021-11-11 02:02 PM 發表
佢(唐英傑)一日咋喎,被告20次,點解覺得佢唔係特別嚴重?

想知辯方點回應
佔中一月都勝讀四年書,咁揸電單車跑個圈應該嚴重過叫口號20次



「手足」點算,律師收錢但交唔到功課 


根本就係自動申請政府養的廢物


應該叫一次判一年,20年。


引用:
原帖由 Henrywu18 於 2021-11-11 02:01 PM 發表
犯國安法甘多次又無悔意判十年都正常
承你貴言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ngblowwater-a1 於 2021-11-11 02:02 PM 發表
佢(唐英傑)一日咋喎,被告20次,點解覺得佢唔係特別嚴重?

想知辯方點回應
試下"因為只係叫,而唐英傑有實際行動"



呢啲仆街坐20年就差唔多


最終因邊緣智商而獲輕判


當時的確有好多傻仔諗住試國安法條紅線, 亦有好多話唔驚, 結果......


一定要重判才有阻嚇力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ichthys2 於 11-11-2021 01:54 PM 發表
有「第二代美國隊長」稱號的示威常客馬俊文,涉在去年於20個場合中作出高呼「光時」和港獨口號等行為,被控《港區國安法》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為第二宗國安法罪成的案件。辯方今(11日)在區域法院求情時稱,本案的情節較唐英傑案輕微,《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遂質疑,「佢(唐英傑)一日咋喎,被告20次,點解覺得佢唔係特別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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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邪妖 ...
港區國安法|第二代美國隊長呼「光時」港獨口號囚5年9月
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 ... 00001/163659857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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