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ver Member
原帖由 鼠貓 於 2021-10-27 09:29 AM 發表 政府提出改革法援制度,加強管理由法援支付的各類案件,包括規定刑事案須由法援署委派律師,不再容許申請人自由選擇。民事案則收緊律師每年的接辦案件上限,其中司法覆核案新設限額,大律師每年只可處理3宗,事務律師則以5宗為上限。 大律師公會認同公平分配法援案件及增加透明度等原則,惟擔心對法援申請人就司法覆核案件委聘大律師施加限制,而代表政府一方的外聘大律師卻不受限,或會導致資歷不對等,最終難以保證訟 ...
Golden Member
Platinum Member
原帖由 睇天做人 於 2021-10-27 09:50 AM 發表 有規定要對等先嬴?! 老屎忽必嬴?!
VIP
原帖由 hkjacky 於 2021-10-27 10:06 AM 發表 打官司幾時有資歷對等過? 如果咁會做成不公, 咁單單官司都係不公啦
原帖由 鼠貓 於 2021-10-27 09:58 AM 發表 老屎忽贏唔贏都收咁多,口袋實贏。
原帖由 睇天做人 於 2021-10-27 10:08 AM 發表 新入行永遠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