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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改革法援制度,加強管理由法援支付的各類案件,包括規定刑事案須由法援署委派律師,不再容許申請人自由選擇。民事案則收緊律師每年的接辦案件上限,其中司法覆核案新設限額,大律師每年只可處理3宗,事務律師則以5宗為上限。



大律師公會認同公平分配法援案件及增加透明度等原則,惟擔心對法援申請人就司法覆核案件委聘大律師施加限制,而代表政府一方的外聘大律師卻不受限,或會導致資歷不對等,最終難以保證訟方的論據及論點的質素,繼而影響法院作出正確判決。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均批評今次改革過於倉卒,有關文件上周五(22日)才對外公布,未能詳細研究。


大律師公會:接辦司法覆核案設限額或致判決不公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今(26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政府就「完善香港法律援助制度的擬議措施」。大律師公會憲法及人權事務委員會主席馬嘉駿關注,倘若為每名大律師接辦司法覆核案件設限,而申請人「覺得案件涉及好重大的法律議題,想搵一個具資深經歷的大律師處理。但那個大律師年頭已接3單,爆了限額接唔到」,結果除了影響申請人利益,更重要是可能造成訟辯雙方大律師資歷差異,繼而產生判決不公。
夏博義:原則上認同公平分配法援工作馬同時留意到,改革後如果法援申請人同時就案件尋找額外的義務律師,須事前得到法援署同意,否則署方會撤銷批出的法援。他要求政府清楚交代批准的條件,認為義助一直是年輕從業者的學習渠道,在資深大律師帶領下吸收經驗,而公會現時也有獎學金計劃,與法援署協調,令年輕大律師可藉此吸收經驗。




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表示,將仔細研究改革建議,並配合政府時間表,在今年內提交詳細報告回應;強調任何改動包括律師的指派安排,均必須依循《基本法》第35條,保障市民選擇律師的權利。


謝偉俊:基本法第35條不能過分解讀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認為,《基本法》第35條不能過分解讀,「(大律師接辦司法覆核案件不設限)唔應該咁離譜,我要搵譬如(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每一次(都係),得唔得?梗係唔得啦。」他認為《基本法》保障市民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特別在刑事案件方面,因為面對的是檢控機關,惟「法援唔係養律師」,更不應該淪為部分人的「長年飯票」,法援作為社會服務,適度改革是無可厚非。

不過,謝偉都要求政府解釋為何建議如此倉卒,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行政署署長鄭鍾偉解釋,改革是內部行政變動,不涉及修例,而且根據法例,委派律師的權力一直在法援署署長手上,認為社會表達了對改革的迫切訴求,坦承「我哋係心急做,我係贊成加。」他又稱,即使刑事案未來由法援署委派律師,仍會秉持以受助人利益為前提委任合適律師。


請到有資歷嘅律師才有正確判決,但有錢才請到有資歷嘅律師,咁窮人真係...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hk01.com/政情/693385/法援改革-大律師公會憂委派律師資歷不對等-或影響法庭正確判決



哈哈
嘜所謂嘅專業人員
唔係有專業操守咩?
仲要業界自我監管
咁,仲咩怕呀?
抑或一向身有屎呀?



引用:
原帖由 鼠貓 於 2021-10-27 09:29 AM 發表

政府提出改革法援制度,加強管理由法援支付的各類案件,包括規定刑事案須由法援署委派律師,不再容許申請人自由選擇。民事案則收緊律師每年的接辦案件上限,其中司法覆核案新設限額,大律師每年只可處理3宗,事務律師則以5宗為上限。



大律師公會認同公平分配法援案件及增加透明度等原則,惟擔心對法援申請人就司法覆核案件委聘大律師施加限制,而代表政府一方的外聘大律師卻不受限,或會導致資歷不對等,最終難以保證訟 ...
同意
根本全世界也是由官方指派律師,怎么可以容許犯人隨意選擇律師來脫罪,他們井底香港人又要鬧大笑話



乜律師唔係被確認了資格可以上庭嗎


[隱藏]
有規定要對等先嬴?! 老屎忽必嬴?!


大慄屍公會又想包攬所有法援,代表黑暴曱甴時都賺唔少黑金,洗黑錢,什麼612基金,金錢來源不清不楚,借用他人的銀行戶口收支


引用:
原帖由 睇天做人 於 2021-10-27 09:50 AM 發表
有規定要對等先嬴?! 老屎忽必嬴?!
老屎忽贏唔贏都收咁多,口袋實贏。



打官司幾時有資歷對等過?  如果咁會做成不公, 咁單單官司都係不公啦 


引用:
原帖由 hkjacky 於 2021-10-27 10:06 AM 發表
打官司幾時有資歷對等過?  如果咁會做成不公, 咁單單官司都係不公啦 
同意
根本看不到指派高質的愛黨愛國律師有任何問題,
對犯人是有更多的好處



[隱藏]
大律師以資歷去防礙司法公正。


引用:
原帖由 鼠貓 於 2021-10-27 09:58 AM 發表

老屎忽贏唔贏都收咁多,口袋實贏。
新入行永遠輸



有錢請有資歷律師就贏.有錢真係玩曬?


全部人唔俾請律師最公平... 
一係好似大陸咁, 
告得你擺得上庭基本上都必入, 
會告唔入根本就唔會上到庭... 
無謂要社會燒錢俾班十九律師... 



引用:
原帖由 睇天做人 於 2021-10-27 10:08 AM 發表

新入行永遠輸
即係話叫人唔好入去分薄餅仔。



[隱藏]
咁樣就永遠都無新人入行做大律師囉
呢個paul harris仲話自己係大律師公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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