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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現為香港普通市民,政府無野可以做,只可以維持佢作為香港市民嘅一切權利。


講嚟講去都是講政治。班友又係呢件事攪事,潘女士移民呆灣,日日係所謂法務部門囗示威叫喊,睇嚇呆灣點處理。


引用:
原帖由 k514 於 2021-10-21 12:31 PM 發表

咁香港冇犯法,你吹佢唔漲喎
原來陳同佳既處境同大劉綁定左,即係話如果陳同佳能夠繩之以法,意味著大劉亦都一樣?



台灣肯比陳同佳入境,已解決問題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starr 於 2021-10-21 08:16 AM 發表

倒不如偷渡去台灣,睇下台灣拘捕定遣返
光頭蘇會在台海用紅衫灰彈射9死大粒墨的,大粒墨都係聽我建議,隊瓜埋佢老母然後向香港警方自首,咁大粒墨就可以在香港伏法殺人罪,全香港人又可以耳根清淨冇眼屎乾淨盲,唔使睇住呢個老母日日趴趴走嘈喧巴閉。



引用:
原帖由 都沒有 於 2021-10-21 12:41 PM 發表
台灣省點解要將司法問題政治化?
2件都唔係呆灣人, 當然話9知你啦
如果死果件係呆灣妹.............點會用司法互助黎抽水



引用:
原帖由 炎小子 於 2021-10-21 12:43 PM 發表

香港都係中國領土,何必要上大陸
咪係 香港審就得啦 搞咁多野做乜 呀焗腸仲話保安局無角色 係咪想分裂國家😡😡



引用:
原帖由 594113 於 2021-10-21 12:51 PM 發表

原來陳同佳既處境同大劉綁定左,即係話如果陳同佳能夠繩之以法,意味著大劉亦都一樣?
如果立咗逃犯條例就係,多得乞兒暴徒幫佢哋爭取自由



引用:
原帖由 594113 於 2021-10-21 12:51 PM 發表

原來陳同佳既處境同大劉綁定左,即係話如果陳同佳能夠繩之以法,意味著大劉亦都一樣?
大劉打響逃犯條例司法覆核的第一槍



[隱藏]
講真如果重啟移交逃犯條例,可以解決到,咁都可以。之後問題就係出來反嘅人,如有。


引用:
原帖由 bennyfucc 於 2021-10-20 09:29 PM 發表
台灣殺人案死者潘曉穎母親邀請陳同佳、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牧師管浩鳴、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及周浩鼎等,周三(20日)早上在政府總部外「公開對

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dw/20211020/527519534874103808028139.jpeg/mSORGIEtJx0AbEtt40QNyMYS0QSyJeoCs_w47rP8OO4?v=w1280r16_9
當日200萬零一手足要保護陳同佳,潘老母為何不發一言



引用:
原帖由 k514 於 2021-10-21 11:55 AM 發表

唔係唔交人,係大劉香港冇犯法,大劉可以去澳門自首
一個可以去自首但佢唔會去,一個想去自首但唔俾佢去



引用:
原帖由 紫色字宙 於 2021-10-21 01:07 PM 發表
講真如果重啟移交逃犯條例,可以解決到,咁都可以。之後問題就係出來反嘅人,如有。
好似過咗時限。



引用:
原帖由 天天奇馬 於 2021-10-21 10:29 AM 發表

你連小小法律常識都冇,香港人好巴閉咩,在外地殺咗香港人咪跟從返當地法律去處理囉,唔係咁都唔識嗎?
走左返香港咪乜事都無囉



[隱藏]
呢個演員不知所畏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