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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0月旺角發生黑衣人凌空飛踢防暴警事件,一名涉事地盤工人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兩罪,但否認企圖搶警員的霰彈槍,經審訊後被判企圖搶劫罪成。區院法官法官謝沈智慧今(20日)指企圖搶槍的地盤工的案情有其嚴重之處,認為區院的判刑權限不足以反映該名被告的刑責,判他監禁7年,即區院的判刑上限。同案男學生經審訊後被判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被判入更生中心。




31歲首被告謝信誠,報稱是地盤工人;17歲次被告陳家俊,報稱是學生。謝承認於2019年10月13日,在旺角彌敦道參與非法集結,並在雅蘭中心外襲擊警員X,經審訊後被裁定企圖搶去X的霰彈槍。陳家俊經審訊後,被裁定於同日同地抗拒警員X。
法官判刑指,案中暴力非預謀,屬突發性發生,但案中有極嚴重之處,警員X當時孤立無援,X以溫和方法執行職務,卻落得被群起圍攻的境況,而首被告協助他人逃走亦為加刑因素,他既要參與非法集結,卻要警員不執法,屬橫蠻無理。另外,首被告又承認為洩憤,帶有惡意地與他人一同襲擊警員,目無法紀,及後更圖搶警槍,X僅受輕傷,並非因他留手,而是X配有頭盔等裝備,而法庭量刑須反映懲罰及阻嚇性,判首被告監禁7年。法庭考慮次被告的年紀,認為他需要更生及教導,遂判他入更生中心。

據控方證供,當日旺角一帶有人堵路及破壞,警方進行掃蕩,X在雅蘭中心外捉住次被告的肩膊,示意他停下。次被告大叫「救命,救人」,隨即轉身用雙手推開X。兩名男女此時走近,分別抱次被告的腰嘗試拉走他,及跳起腳踢X的胸口。X被踢胸後跌在地上,次被告伺機逃走。首被告此時上前,用左手捉着,並企圖搶去X手持的霰彈槍,再用右手不停拳毆X的頭部。X在地上用腳踢開首被告,並緊捉首被告的上衣,糾纏間撕爛首被告上衣,首被告成功逃去。X事後驗出其右胸壁觸痛及右膝擦傷,獲發3天病假。此外,現場片段拍攝到首被告當日曾以竹枝等物品堵路。兩名被告於在同日稍後時間被拘捕。


型完仲可以精彩七年,真係好!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1020/bkn-20211020162112704-1020_00822_001.html



命裡有時終需有,
命裡無時莫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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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有同籐條打人一樣嚴重的案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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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盡快修法
大幅提高判刑上限 ...   



引用:
原帖由 689倒轉又係689 於 2021-10-20 04:52 PM 發表
踢一腳就7年,有個大陸仔攞刀斬人都唔使坐咁耐
你又話坐幾耐都無所謂,最緊要身體健康既!?

原來吹水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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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人


終於有件垃圾判監同藤條打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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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得好


引用:
原帖由 siutatbo 於 2021-10-20 04:48 PM 發表
前年10月旺角發生黑衣人凌空飛踢防暴警事件,一名涉事地盤工人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兩罪,但否認企圖搶警員的霰彈槍,經審訊後被判企圖搶劫罪成。區院法官法官謝沈智慧今(20日)指企圖搶槍的地盤工的案情有其嚴重之處,認為區院的判刑權限不足以反映該名被告的刑責,判他監禁7年,即區院的判刑上限。同案男學生經審訊後被判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被判入更生中心。




31歲首被告謝信誠,報稱是地盤工人;17歲 ...
罪有應得



17歲果個, 判更生中心, 執到啦, 判埋佢坐監就啱啦。


卒之有同滕條平手


引用:
原帖由 689倒轉又係689 於 2021-10-20 04:52 PM 發表
踢一腳就7年,有個大陸仔攞刀斬人都唔使坐咁耐
咁有單滕條都7碌wor


大陸仔攞刀斬人冇死到
磚頭死人又睇下幾多先啦.........
插何君x又睇下點判先有得比較

[ 本帖最後由 ngblowwater-a1 於 2021-10-20 05:01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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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iutatbo 於 2021-10-20 04:48 PM 發表
前年10月旺角發生黑衣人凌空飛踢防暴警事件,一名涉事地盤工人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兩罪,但否認企圖搶警員的霰彈槍,經審訊後被判企圖搶劫罪成。區院法官法官謝沈智慧今(20日)指企圖搶槍的地盤工的案情有其嚴重之處,認為區院的判刑權限不足以反映該名被告的刑責,判他監禁7年,即區院的判刑上限。同案男學生經審訊後被判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被判入更生中心。




31歲首被告謝信誠,報稱是地盤工人;17歲 ...
好型呀!坐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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