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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出獄近兩年仍未赴台灣自首,死者潘曉穎母親邀請陳同佳、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等人今早(20日)在政府總部外「公開對質」,最終無





臺灣先至係最仆街嘅地方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hk01.com/article/690 ... utm_medium=referral



台灣: 不要再打來...


台灣省辦事, 都幾L有趣.


引用:
原帖由 banjo. 於 2021-10-20 12:50 PM 發表
台灣省辦事, 都幾L有趣.
叫佢直接返大陸受審啦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crazymannnnn 於 2021-10-20 12:51 發表

叫佢直接返大陸受審啦
又或者可以等統一.



引用:
原帖由 banjo. 於 2021-10-20 12:59 PM 發表

又或者可以等統一.
噉真係有排等。



引用:
原帖由 crazymannnnn 於 2021-10-20 01:03 PM 發表

噉真係有排等。
之前希望香港拉哂班犯民都話有排等


😉



引用:
原帖由 crazymannnnn 於 2021-10-20 12:51 PM 發表

叫佢直接返大陸受審啦
大陸審都要「台灣省」交證據先得!冇證冇劇怎審?要法庭看新聞定罪?



台灣連自首都唔比,請問點算民主?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wilsonabcd 於 2021-10-20 01:05 PM 發表

大陸審都要「台灣省」交證據先得!冇證冇劇怎審?要法庭看新聞定罪?
當事人認罪其實仲需要證據?



引用:
原帖由 banjo. 於 2021-10-20 12:50 PM 發表
台灣省辦事, 都幾L有趣.
兇手同死者都唔係台灣人, 對台灣黎講, 審完陳同佳, 佢坐監就要養多個殺人犯.
或者唔坐監, 而係逐出境的話, 成場官司又浪費資源.
成件事對台灣攞黎政治炒作, 先係最利益, 陳同佳係唔係歸案, 真係無所謂.



中國成日話台灣係中國嘅一部分,條友既然喺台灣犯咗法,搵中國去審佢咪得囉如果真係需要嘅話。中國唔應該推卸責任。


引用:
原帖由 crazymannnnn 於 2021-10-20 01:06 PM 發表

當事人認罪其實仲需要證據?
你去同香港警察自首下「在港殺了人」看看警察要唔要你交證據?要唔要查你講的野是真是假?



引用:
原帖由 wilsonabcd 於 2021-10-20 01:09 PM 發表

你去同香港警察自首下「在港殺了人」看看警察要唔要你交證據?要唔要查你講的野是真是假?
下?網上有曬片咯喎。



[隱藏]
香港政府發文制裁台灣呢刑事局條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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