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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前議員胡志偉、朱凱廸和梁國雄、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7人,涉煽惑他人參與去年七一遊行,早前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3罪,案件今(16日)在區域法院判刑。7人被判囚6至12個月,其中正因其他案件而服刑的陳皓桓、梁國雄及朱凱廸,本案有部分刑期須分期執行,3人須加監1至3個月。



由最初堅決不認罪,最後認罪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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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wenweipo.com/a/202110/16/AP616a3ab4e4b08d3407e05a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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