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50,499
- 回覆: 3
- 追帖: 1
- 分享: 7
+6
Silver Member
- 帖子
- 13181
- 積分
- 12257
- 註冊
- 2014-11-7
|
#1
發表於 2021-10-15 09:15
生前唔教好個女, 宜家又咁又咁....
你去叫蔡英文同你對話先啦
|
|
|
Silver Member
- 帖子
- 13181
- 積分
- 12257
- 註冊
- 2014-11-7
|
#2
發表於 2021-10-15 14:47
引用:原帖由 天外有天se 於 2021-10-15 02:45 PM 發表
錯喇
蔡英文/民進黨咁玩,即係就算移交陳同佳去台灣受審,都係由蔡英文/民進黨完全操控審判,審判過程一定係以政治掛帥下完全唔會有公正嘅可能,即係將陳同佳移交去台灣審判,仲衰過唔喺台灣審,咁仲做咩仲要移交交去台灣審呢
法律嘅目的係求公正,既然移交去台灣審訊判本唔會係公平審判,喺法律精神下已經唔駛再跟死板程序,以公正行先,由特區政府決定喺香港審判 佢喺香港冇犯法, 點審?
|
|
|
Silver Member
- 帖子
- 13181
- 積分
- 12257
- 註冊
- 2014-11-7
|
#3
發表於 2021-10-15 15:17
引用:原帖由 天外有天se 於 2021-10-15 02:52 PM 發表
當年張子強喺香港綁架李澤鉅,但喺大陸落網,就喺大陸受審判死刑打靶
而家陳同佳喺香港落網,情況同當年張子強一樣
咪再俾林鄭月娥愚弄 當年大陸同香港未有司法互助協議, 況且張子強在國內亦有犯重罪...咪乜都入晒林鄭數
https://www.hk01.com/政情/295542/修例移交逃犯-由張子強案觸發-葉劉-當年北京不接受香港要求
張子強在大陸犯嘅罪, 亦係嚴重罪行, 可判死刑。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張子強等36人非法買賣、運輸爆炸物,非法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私藏槍支、彈藥,走私武器、彈藥,綁架,搶劫,窩贓一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子強、陳智浩、馬尚忠、梁輝、錢漢壽等5名主犯的一審判決,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權,依法核準其死刑。宣判后,上述5犯被依法執行槍決。
[ 本帖最後由 arhon009 於 2021-10-15 03:24 PM 編輯 ]
|
|
|
Silver Member
- 帖子
- 13181
- 積分
- 12257
- 註冊
- 2014-11-7
|
#4
發表於 2021-10-15 15:22
引用:原帖由 wilsonabcd 於 2021-10-15 03:17 PM 發表
以後在港犯國安法或其它法,因有黃屍作崇,難公平審理,回大陸審好唔好?退一萬步,香港審!台灣唔比證據審條毛?捉你去審啦! 我唔係講呢樣嘢, 係有人話香港有權去審啫....師兄亦講得啱, 台灣唔比證據你亦吹佢唔漲
|
|
|
[按此打開 Google 相符內容]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