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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k2628r 於 2021-10-15 04:09 AM 發表
年金 跑輸通脹 死估估
隨非政府保證吾夠食 政府貼返夠 全民保障甘
將啲錢大部份攞去做年金,跟住有資格攞綜緩或生果金,之後每月收入係綜緩/生果金 十 年金分派,其實係有得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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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為香港人鼓掌 於 2021-10-15 05:08 AM 發表

咪玩啦, 你有年金申請唔到綜援架!
羅致光咪要做嘢,改改制,年金分派及資產少過某額度,可以攞綜援,咁才可以吸引市民將 MPF 轉做年金,我話有得諗係叫羅致光諗。唔好要市民搞到山窮水盡才可以攞綜援。

[ 本帖最後由 Andeson 於 2021-10-15 05:46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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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為香港人鼓掌 於 2021-10-15 05:48 AM 發表

依你改法, 庫房支出會超沉重!
非也,年金分派及資產少的人遲早會攞綜緩,依家機制只係迫人快些使哂啲錢攞綜緩。

例如樓上有人話 '不如一炮過, 去澳門博一舖'。

[ 本帖最後由 Andeson 於 2021-10-15 05:57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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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為香港人鼓掌 於 2021-10-15 05:58 AM 發表

政府要向公衆交待, 唔可以傾斜年金加綜援!
啱,制度要合情合理,所以條件係 '年金分派及資產少過某額度'。

MPF 目的,係令市民退休後有所保障,如果市民盡了責任供 MPF,由於收入低,MPF 金額不多,政府有責任提供一個合理的退休生活給市民。這個合理的退休生活就是要比綜緩好一些。做得好些就要改番個好名而不是綜緩,令曾為香港付出過的市民生活得有尊嚴。

[ 本帖最後由 Andeson 於 2021-10-15 06:18 AM 編輯 ]



[隱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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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為香港人鼓掌 於 2021-10-15 06:05 AM 發表

條界線點劃?有無外國經驗?
呢啲交俾羅致光去諗,MPF 轉年金可多可少,可以分做兩個級別,生果金級別及綜緩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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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k2628r 於 2021-10-15 08:41 AM 發表

佢上次講 假如你65有  一百萬
買年金收  5千幾加3800 長生津     都夠食  你會考慮嗎
好多人 MPF 係50萬元樓下,唔係懶,只係人工低被剝削,或者因 MPF 被解散費對沖而被抽空,但已付出幾拾年工作給社會,所以政府要提供較好的退休生活給這些人,就係退休生活津貼而不是綜緩,將 MPF 轉年金後,退休生活津貼有多少,就要視孚年金分派而定,總額不要低於綜緩,這樣低層市民自然有動力將 MPF 轉做年金。

以上玩法市民資產剩值不可高於某限額,如資產剩值高於某限額又想加入玩,可以將多出的資產轉做年金,條數可以照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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