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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應完全唔使排,只要附合資格,申請後經審查合格即上樓,房署應有一批空置單位作備用!
要做到以上係唔使大量起公屋!香港人口都近乎冇增長,因有入息規限,合條件需要住公屋人口應大至無變,新公屋需求應近乎零!但現實唔係!因公屋有入冇出,大量超過入息規限人仲住係公屋!呢個就係問題所在!

政府要做既唔係年年起大量公屋,如是者,50年後米全港市民都住係公屋!而是要有制度令收入改善左家庭離開公屋,使每年進入公屋人口=離開公屋人口!

要超過入息公屋住戶交類進式租金,入息越多,交越多租金直至超過市值租金,迫佢地離開公屋到居屋市埸!居屋亦要規定10年後必要補回地價成為私樓,咁先係另市民有真正置業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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