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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2月上水「和你shop」示威活動中,19歲男學生參與圍毆拍片的男途人,被追截後作激烈反抗,並嘗試搶去警員配備的雷明登長槍,期間3次扣下扳機。被告早前承認2項拒捕罪,經審訊後再被裁定暴動及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罪成,就4項控罪今於區域法院被判處4年9個月監禁。

被告陳鎮顯於前年12月28日在上水廣場外行人天橋和2樓大堂抗拒兩名警務人員,參與暴動及企圖無牌管有一枝警用霰彈槍。他原另涉襲警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可以日日在監倉「和你Shock」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735718/即時-港聞-和你shop-19歲男生拒捕涉圖搶警槍4罪成-判囚4年9個月



九七七一交接時, 巨門化忌陀羅兄
天梁天壽擎羊父, 難為香江夾其中
搶槍加暴動都係唔洗5年


搶槍都係4年,真係少!


引用:
原帖由 leshui 於 2021-9-23 11:16 AM 發表
搶槍都係4年,真係少!
加暴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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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齊上齊落啦!


咁輕,執到啦,抵到爛


依家啲官都好L輕手吓.


4年太少,應該5年起點,然後判7至10年。


Jail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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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睇天做人 於 2021-9-23 11:15 AM 發表
搶槍加暴動都係唔洗5年
仲以為起碼坐七年啦?



引用:
原帖由 睇天做人 於 2021-9-23 11:15 AM 發表
搶槍加暴動都係唔洗5年
槍好小事啫,又唔係藤條



又話暴動罪可以坐10年,點解隻隻黃屍曱甴都判咁輕,反而白衣人用藤條就坐7年。。。


引用:
原帖由 男E 於 2021-9-23 11:15 AM 發表
前年12月上水「和你shop」示威活動中,19歲男學生參與圍毆拍片的男途人,被追截後作激烈反抗,並嘗試搶去警員配備的雷明登長槍,期間3次扣下扳機。被告早前承認2項拒捕罪,經審訊後再被裁定暴動及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罪成,就4項控罪今於區域法院被判處4年9個月監禁。

被告陳鎮顯於前年12月28日在上水廣場外行人天橋和2樓大堂抗拒兩名警務人員,參與暴動及企圖無牌管有一枝警用霰彈槍。他原另涉襲警罪,經審訊後 ...
扺撚死, 恭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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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呀, 甘勇武, 用去慢慢受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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