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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發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前年10月因洗黑錢案出獄後,曾公開表明願意赴台自首,但至今近兩年一直未成行,台、港政府多番角力,互批政治操作。
死者潘曉穎母親趁今日(21日)中秋節,透過網上時事媒體發放錄音,指今年是第四個沒有女兒的中秋節,每日仍感到痛心難過,又稱台灣方面要求先收到證據才接收陳同佳,「管牧師如果你真係有心幫阿女(潘曉穎)嘅話,我希望你盡快解開呢個死結。」

她希望事件在特首林鄭月娥本屆政府任期內解決,重提以「域外法權」方式處理事件,形容只是「低微要求」。《香港01》正向特首辦及保安局查詢。



稱可由疑犯帶香港證據帶到台灣

潘母在錄音指,去年12月送了一個殺人案同款的旅行箱予陳同佳,問管牧是否收到及轉交陳同佳。潘母指,從2018年至今多次寫信給政府,要求特事特辦,惟至今警方仍保護陳同佳,政府又以機密為由不願透露,反問「陳同佳係咪有好多仇家,係咪驚有人殺咗佢呢?」

對於管浩鳴多次稱陳同佳仍希望到台灣自首,正等待台灣接收,潘母稱現在是台灣希望先收到證據,之後才接收陳同佳,「但係港台雙方就不就呢個問題去溝通,我想問下管牧師,如果你真係有心幫阿女(潘曉穎)嘅話,我希望你盡快解開呢個死結。」她稱有官員及社會曾建議,由疑犯親自將香港證據帶去台灣,希望管浩鳴幫忙勸說及解決。


再倡「域外法權」方案 保安局曾反對

潘母又提出,既然港、台政府各持已見,應考慮案件在港審理,重提當年的「域外法權」方式處理事件,希望林鄭月娥可在本屆政府任期解決案件,即明年6月底之前。

2019年5月,時任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提出「域外法權」私人草案,賦予香港法院域外法權,審理港人在境外涉嫌謀殺、誤殺和意圖謀殺的案件。保安局當時回應指,草案建議涉及刑事追溯力的問題,即使修例,由於法例在外地發生的行為變成香港法律下的刑事罪行,有關條文只能適用於法例生效後干犯的罪行,否則會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故認為有關修例不適用於台灣殺人案。



管牧日前指陳同佳必赴台:何時起行問台灣政府

管浩鳴日前現身選委會選舉投票站,被問到陳同佳近況,他強調對方必定會回到台灣自首;至於何時起行,管牧稱:「不如你問台灣政府好過」。



呆灣玩野唔肯收佢,香港政府都冇辦法架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hk01.com/政情/679647/陳同佳案-死者潘曉穎母親中秋節發錄音-促林鄭任內解決事件

[ 本帖最後由 boymeetsgirl 於 2021-9-21 08:07 PM 編輯 ]



與鳳凰同飛,必是俊鳥;與虎狼同行,必是猛獸!
你能走多遠,看你與誰同行!
呆灣到依家都不容許陳同佳入境,那可以怎做?


整件案件都在台灣發生,香港可以會有什麼證據?潘媽究竟係唔係有心解決事件?


什麼「域外法權」仲好笑,人證物證環境證供全都在台灣,係香港審理點審?


[隱藏]
只要台灣給陳同佳入境,一切問題都可以完全解決了


引用:
原帖由 Tsundis 於 2021-9-21 09:08 PM 發表

其實我唔明白,咁陳擋旅遊入境,入到去機場揾警察自首不可以嗎?
呆灣根本有心玩野,點會俾到陳同佳入境,簽證一定不會給,退一萬步,就算佢上到機去台灣,肯定係機場給呆灣當局原機遣返

[ 本帖最後由 boymeetsgirl 於 2021-9-21 09:42 PM 編輯 ]



公民黨同潘媽同樣話可以用「域外法權」方案,「域外法權」方案同逃犯條例根本性質極度相似,咁當初反什麼逃犯條例?佢地瞓L醒未呀?


都唔好講政治,妳潘媽攻擊管浩嗚牧師公平嗎?關佢事咩?佢只係義務幫助,幫係人情不幫係道理,不是老奉的,核心問題係台灣當局,點解妳唔寫信俾菜省長叫佢俾陳同佳入境?


只可以講,可憐的人必有可恨之處


[隱藏]
最重要的是潘女的遺體在台灣,驗屍結果同搜證都是台灣當局一手包辦,怎麼可能可以在香港審理?真係痴上腦

[ 本帖最後由 boymeetsgirl 於 2021-9-21 11:27 PM 編輯 ]



香港係冇限制陳同佳出入境,從來都只係台灣不肯給他入境自首


陳同佳其實變相係自由的了,因為他呢一世一定入不到台灣境內,呆灣當局現時對香港同內地都係一個相當敵對的態度,在可見的日子(起碼以十年計)都不會有大改變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