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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計喎,黃屍曱甴撐佢,呆蛙又唔俾佢入境


引用:
原帖由 boymeetsgirl 於 2021-9-21 08:04 PM 發表
觸發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前年10月因洗黑錢案出獄後,曾公開表明願意赴台自首,但至今近兩年一直未成行,台、港政府多番角力,互批政治操作。
死者潘曉穎母親趁今日(21日)中秋節,透過網上時事媒體發放錄音,指今年是第四個沒有女兒的中秋節,每日仍感到痛心難過,又稱台灣方面要求先收到證據才接收陳同佳,「管牧師如果你真係有心幫阿女(潘曉穎)嘅話,我希望你盡快解開呢個死結。」

她希望事 ...
問蔡英文啦



你老母!2019你有冇走出嚟出過一句聲撐修例?仲要解決乜L野?200萬+1放生大粒墨,你叫佢哋找數囉!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風和日麗小白兔 於 2021-9-21 08:23 PM 發表
其實陳同佳可向台灣要求,認罪後在香港受刑,香港政府特事特辦啦,咁做有幾個好處:
1. 陳父及母可探吓兒子,唔駛父母受罪艱難見吓個仔
2. 香港人殺死香港人,無理由要台灣養你陳同佳一世㗎,係番香港食皇家飯合理啲
3. 免晒啲送嚟送去嘅程序喇,快趣入獄等潘母了結心事
4. 陳同佳可盡快受刑,冇理由明明殺咗人認埋罪都唔駛坐監㗎

希望律政處或警方做吓嘢,香港市民被香港市民殺咗,事實已擺在眼前,快啲章顯正 ...
香港係法治社會,所以人權得到保障,唔似得呆灣行人治,想點都得。如果香港行人治,根本唔需要修例,亦俾唔到機會俾隻肥婆食人血饅頭。



要玩政治,港府就陪你玩,反正你急佢唔急,中港台三方應該都唔會讓步


香港暴動左成年,就係因為呢對情侶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1-9-21 08:57 PM 發表

咁講送去大陸都得啦
根據大陸刑法,只要响大陸拉到人,大陸政府就有權審
咁香港將陳同佳送去大陸,由大陸審
你又肯唔肯先?
陳係香港人,殺嘅又係香港人,梗係喺香港審最啱啦,況且而家唔駛審,陳同佳都係港人面前認晒罪,等判刑揾個地方收監咪得囉,攪到咁煩複。



佳哥,中秋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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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事特辦?
咁當日出來搞事班黑暴直接上去大陸審判好唔好?

仲有,台省犯事應該直接由北京審判好唔好?



引用:
原帖由 風和日麗小白兔 於 2021-9-21 08:23 PM 發表
其實陳同佳可向台灣要求,認罪後在香港受刑,香港政府特事特辦啦,咁做有幾個好處:
1. 陳父及母可探吓兒子,唔駛父母受罪艱難見吓個仔
2. 香港人殺死香港人,無理由要台灣養你陳同佳一世㗎,係番香港食皇家飯合理啲
3. 免晒啲送嚟送去嘅程序喇,快趣入獄等潘母了結心事
4. 陳同佳可盡快受刑,冇理由明明殺咗人認埋罪都唔駛坐監㗎

希望律政處或警方做吓嘢,香港市民被香港市民殺咗,事實已擺在眼前,快啲章顯正 ...
閣下建議接近破壞香港法治。



條八婆唔打比英文!


引用:
原帖由 風和日麗小白兔 於 2021-9-21 08:23 PM 發表
其實陳同佳可向台灣要求,認罪後在香港受刑,香港政府特事特辦啦,咁做有幾個好處:
1. 陳父及母可探吓兒子,唔駛父母受罪艱難見吓個仔
2. 香港人殺死香港人,無理由要台灣養你陳同佳一世㗎,係番香港食皇家飯合理啲
3. 免晒啲送嚟送去嘅程序喇,快趣入獄等潘母了結心事
4. 陳同佳可盡快受刑,冇理由明明殺咗人認埋罪都唔駛坐監㗎

希望律政處或警方做吓嘢,香港市民被香港市民殺咗,事實已擺在眼前,快啲章顯正 ...
係台畜擺明玩野,點會幫你解決問題…後面美國佬就係要玩死中國既香港



[隱藏]
其實有冇國家同呆灣有引渡逃犯協議?如果有就帶陳同佳去果個國家再引渡過去杲灣咪得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