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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oymeetsgirl 於 2021-9-21 08:04 PM 發表 觸發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前年10月因洗黑錢案出獄後,曾公開表明願意赴台自首,但至今近兩年一直未成行,台、港政府多番角力,互批政治操作。 死者潘曉穎母親趁今日(21日)中秋節,透過網上時事媒體發放錄音,指今年是第四個沒有女兒的中秋節,每日仍感到痛心難過,又稱台灣方面要求先收到證據才接收陳同佳,「管牧師如果你真係有心幫阿女(潘曉穎)嘅話,我希望你盡快解開呢個死結。」 她希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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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風和日麗小白兔 於 2021-9-21 08:23 PM 發表 其實陳同佳可向台灣要求,認罪後在香港受刑,香港政府特事特辦啦,咁做有幾個好處: 1. 陳父及母可探吓兒子,唔駛父母受罪艱難見吓個仔 2. 香港人殺死香港人,無理由要台灣養你陳同佳一世㗎,係番香港食皇家飯合理啲 3. 免晒啲送嚟送去嘅程序喇,快趣入獄等潘母了結心事 4. 陳同佳可盡快受刑,冇理由明明殺咗人認埋罪都唔駛坐監㗎 希望律政處或警方做吓嘢,香港市民被香港市民殺咗,事實已擺在眼前,快啲章顯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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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1-9-21 08:57 PM 發表 咁講送去大陸都得啦 根據大陸刑法,只要响大陸拉到人,大陸政府就有權審 咁香港將陳同佳送去大陸,由大陸審 你又肯唔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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