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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一名姚姓男子明知女友不願發生性行為,竟恫嚇「沒有妳想不想,只有我要」後,性侵女友得逞。全案彰化地院日前審結,法官雖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嫌男2年徒刑,但考量到離婚的姚男要撫養5歲幼子,且已和被害人調解,宣告緩刑3年,但需向公庫繳交10萬元及服60小時義務勞役。

錢可以解決問題就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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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919/J7PI2FNAQZDM5EW7ZBIZDCGT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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