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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都係經常用尼招經濟凍結。


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9220571-要切斷違反國安組織的財源



特區政府財庫局宣佈,因應《港區國安法》的實施,稅務局已修訂慈善機構的稅務指南,任何團體若支持、推廣或從事不利國家安全的活動,稅務局將不會再認定其為慈善團體。有關措施即日生效,對現有的慈善機構亦有效。
有人不明白政府為何急急推出這個新措施。其實,只要看看教協的發展歷史,你就會一清二楚。
教協本來是一個教師工會,其營運的超市很成功,生意越做越大,教協旗下教育發展基金有限公司於1995年成功申請成為慈善機構,其生意的收益,豁免交稅。試想教協這間公司如果有1000萬元盈利,就少交了165萬稅款,盈利越大,著數越多。小數怕長計,這就是成為慈善組織的最大好處。

教協於1973年成立,為什麼22年之後,才成功申請成為慈善團體呢?這是英國人於1997年撤退出前夕,末代港督彭定康執政的後期。在港英年代,早年視教協為一個需要監控的政治組織。到港英政府臨別秋波時,讓教協成為慈善團體,明益教協,變相增加教協的資源,這個決策充滿政治性。
教協亦由一個主要爭取教師權益和關注教育議題的工會,在回歸後快速蛻變成一個政治組織。特別是2019年的反修例運動期間,教協在6月12日發動全港學校罷課,行為令人側目。反修例運動完完全全與教育方面根本沾不上邊,但教協卻運用其在教育界的影響力,發動鼓勵群眾,以激進的方法去衝擊政府。教協這種做法,與一個慈善組織的身份,是否相符呢?

按稅局現行的指南,要認定為一個慈善團體,有關團體必須在法理上承認
其慈善宗旨和為了公共利益而成立。而慈宗旨的界定為1、救助貧困;2、促進教育;3、推廣宗教和4、其他可令社會得益的慈善宗旨。教協屬於「促進教育」的範疇,所以能夠申請成為慈善團體。
特區政府現時提出修訂慈善機構的稅務指南,方向集中在針對「不利國家安全」方面,沒有提慈善組織從事其也政治活動的問題,其實針對面已經收得比較窄了。
有人認為,違反稅局指南的團體,只不過是不再被認定為慈善組織、不能豁免交稅而已,對她們的損害其實不大。
我認為阻嚇力會比想像中大。主要有兩方面:一、對大組織的影響大。試想一個小型慈善團體,透過收取捐款,一年的收入可能只有一百幾十萬元,要繳交的稅款,也只有十餘萬元左右,新指南對她們的影響較細。但有部份教會組織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大力支持顛覆政府活動。在新指南生效之後,教會參與一些不利國家安全的政治活動時,就要認真思考,若被政府「釘牌」,不再是慈善組織的話,財政損失極巨。
二、政府理應斷絕對其資助。很多慈善團體都收受政府的資助或者接辦政府的外判項目,提供服務等。若因涉及參與不利國家安全的活動而被取消慈善團體的身份,理論上,政府也應該與她們劃清界線,所有資助都會被撤銷,任何項目也不會外判給她們。組織資金斷纜,自然無以為繼。
所以,不要小看政府這次修訂慈善組織的指引,這只不過是一個開始,後續不同部門,還應有不同的維護國家安全的行動。
若政府將違反國家安全活動的標準推而廣之,延伸至所有受政府資助的機構,若涉及不利國家安全的活動的話,政府將會撤銷對其的資助,例如一眾社會福利機構,她們的存活,主要依賴政府的資助,政府一旦停止資助,這類機構馬上會玩完。到底政府應否去養活一些以顛覆政府為己任的社福機構呢?知道有代價,大家就不會去做了。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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