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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官提到,黃纓淇最初沒向作供警員指出辯方案情,在他糾正後,黃否認要向警員提問,後來改口承認疏忽,導致警員被重召作供,斥黃推卸責任。」

原來法官仲提過水俾呢位"大律師"

因為疏忽要重召證人作供係大錯,法官仲一早提過水,佢大條道理可以拒絕添,但都批准咗,唔見得佢偏頗喎

[ 本帖最後由 鑊鑊甘 於 2021-9-17 07:52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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