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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有政府工唔好好地做
而家坐完出來連保安都無得你做,
亦永久失去良民證自己申請!



無錢收又無左份工。黃狗真係On99


引用:
原帖由 香港雞蟲 於 2021-9-14 01:43 PM 發表
法官續斥,被告僅為文書助理,卻「可以喺入境處翻天覆地無人知」,應該入境處網絡保安存有「好大漏洞,「成年啦,一直放緊啲料出嚟,無人知」。


可能入境處都好多黃人
一定, 之前捉到幾隻曱甴都係入境處



正義(靜宜)Honor(c) JACOB。Judges法官 耶和華Himself。 (c) 聖經。其餘為偽造。
引用:
官:網絡阿爾蓋達行為



[隱藏]
被告孔穎琛(26歲)承認於2019年9月9日至2020年8月18日期間,身為公職人員,即入境事務處文書助理,在執行公職過程中未獲授權耐作出以下行為:取用入境處的電腦、搜尋及檢索特定人物的個人資料,及傳布上述個人資料。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期間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

案情透露,被告於2018年初入職入境處,被派往外藉家庭傭工組任文書助理,有權限使用入境處的電腦系統,惟只限與工作相關。但被告於2019年10月18日,在Telegram向「老豆搵仔」成員發送訊息及其職員證相片,自言是可靠的資訊來源,可提供協助起底。案發期間,她主動或應「老豆搵仔」、「阿囝搵老豆老母」群組成員的要求,多次取用電腦系統,獲得215名人士的資料,包括他們的相片、聯絡電話、身份證號碼等。

️20政府官員
️5官員家屬
️5司法人員
️69警務人員
️1警務人員家屬
️37政界人物
️78公眾人物

每當她提供資料後,起底群組便會在短時間內發佈。而她與群組成員在Telegram聯絡時,不時使用社會事件常見用語,如「玩具」、「玩」、「狗」等。

被告於去年8月20日被捕,警方在其家中的個人電腦內發現一個列出多位被起底人士資料的文字檔,並在其電話、iPod內,起回她在Telegram與起底群組成員關於起底的討論。她在警誡下承認是這些裝備的唯一使用者。



指最高刑罰應不止七年批律政司低估嚴重性

控方讀畢案情後,陳官馬上質疑本案控罪未能反映嚴重,直言本案涉及2個起底群組,受害人包括警務人員及司法人員,「呢個明顯係串謀刑事恐嚇罪名」,甚至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最高刑罰唔止而家7年咁簡單,分分鐘上去高等法院都唔奇。」陳官又指,網絡世界的資料可以無限備份及傳播,可視為永久性及世界性,「就算去到阿富汗都睇到」,質疑律政司低估本案嚴重性。

陳官又質問控方,被告只是入境處的文書助理,「點解佢有咁大權限做咗啲佢唔可以接觸嘅紀錄」,指處方「成年都搵唔到自己有內鬼」,質疑其安檢存在漏洞。控方回應,處方發現事件後已盡快處理。

被告被捕後家人遭不明電話滋擾

辯方求情透露,被告在副學士畢業後投身社會,3年前加入入境處,惟已因本案被解僱。她近年來進修建築及測量高級文憑課程,但在還押後被逼放棄,轉而在獄中修讀了中大的人格心理學證書課程,未來會繼續進修。被告在求情中信承諾不再重犯,將來會以合法方式關心社會,並向本案受影響的人致歉。辯方又透露,被告被捕後,其家人亦遭不明電話滋擾

辯方指,被告在案發時,大多僅機械式地按群組成員要求行事,甚至沒深究被起底人士的言行,亦甚少主動起底;而她一直使用自己的帳戶,沒有盜用他人的帳戶犯案。陳官聞言反問:「佢有冇機會拎到(別人的帳戶)先?......學你話齋佢咁機械式,佢攞到嘅話,我有信心佢都會用㗎喎!」

要了解乖女生為何變成人神共憤的無間道

辯方續求情指,被告並非直接公開資料,且在案中沒有得到回報,陳官反駁:「就係冇金錢利益先恐怖!你話為錢做背叛良心事都有合理解釋。」陳官形容,被告的行為猶如「網絡上的恐怖主義」,起底所為是「徹徹底底網絡嘅阿爾蓋達」,影響事主的私隱。他直言,被告的行命衍生了「四大背叛」,包括背叛了香港人的基本道德水平,提㩦她的中學校長、公務員的使命,以及入境處對她的信任。

陳官明言,監禁是本案唯一適合形罰,法庭會先為她索取背景報告,了解這別人眼中的乖女生,為何會變成「人神共憤的無間道」。



引用:
原帖由 鐘覺霧 於 2021-9-14 01:29 PM 發表
好頂癮架,看當下髮官質素之下的話,縱使沒有政治立場,當燒到自已個疊,人神共憤﹒﹒﹒什麼阿爾蓋達﹒﹒﹒﹒,根本情緒作崇。
香港髮字不嬲都係人治架啦。



官員 (香港) 所得應分。另當年律政司決定任何人冒充總督或律政司判監斬頭。香港政府稅務局。入境署稅務局部門。任何對入境處攻擊都算對香港政府入侵。 - 一九九七字裏面。入侵香港需由總督判斷。入境署 特權2誹謗條例。襲擊者違反香港法例誹謗條例。根據誹謗條例最低刑罰。聯合王國政府即總督府澎定康總督個個。

[ 本帖最後由 Jainx1917 於 2021-9-14 09:22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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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_20210829_145608.jpg(780.2 KB)

2021-9-14 21:19

IMG_20210829_145608.jpg

國安快查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becktoria 於 2021-9-14 02:21 PM 發表
針唔拮到肉唔知痛, 攪法官? 法官同你死過 
有無佳麗在內呀? 😀



引用:
原帖由 skng2011 於 2021-9-14 01:51 PM 發表
煽動仇恨,  誠信破產,   網絡欺凌,  最少坐5年................
認罪減刑三份一,實質判三年到,再加上香港坐監有假期減免,可能坐兩年就掂晒。



咁大膽起底法官。 唔重判你就奇。


引用:
原帖由 鐘覺霧 於 2021-9-14 01:29 PM 發表
好頂癮架,看當下髮官質素之下的話,縱使沒有政治立場,當燒到自已個疊,人神共憤﹒﹒﹒什麼阿爾蓋達﹒﹒﹒﹒,根本情緒作崇。
條白痴女曱甴錯在搞埋啲法官,如果唔係無咁大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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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做野啦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