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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坐法最好, 全部相關人員帶晒返泥關押,
一個個釐清邊個打邊個, 最後先至告攪手, 
想快D無事甩身, 互相去篤背脊啦 !



當然唔系, 只不過香港司法程序太長, 罰則太輕, 犯法成本超低
班狀棍會幫你打甩,
你話如果要判死刑, 俾你輸一單馬上去投胎,
又或者誅九族財產, 全部充公, 你敢犯法都無人陪你顛,
又如果篤背脊成功入罪可以食埋你副身家, 肯定無人敢犯法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