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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etzism 於 2021-9-14 09:07 PM 發表
在法理層面,佔領一個地方並有效管治超過50年,便可將該地方納入領土。以前中國海軍未成長之前,在班漢姦挑動下,有唔少熱血青年熱血上腦,一窩蜂坐船去"保釣",殊不知卻成為被日本仔有效管理、有效驅離、甚至有效拘捕的對象,被人賣了仍幫人數錢。多年前本人也曾提過,不過當年無人聽無人信。現今中國海軍海警強大了,釣魚台群島已在中國有效管理之下,日本仔越多漁船來,就越是給中國更多有效管理管治的對象。日本仔奈我若何 ...
日本被美國投下兩個原子彈後,從未提過 “五十年” 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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