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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何韻詩原定本周一(6日)在壽臣劇院舉行演唱會,遭香港藝術中心引用場地租借合約中,可能危害公眾秩序及安全條款,臨時拒絕租場。何韻詩事後向藝........



事件始末,奸邪妖獸心知肚明,卻仍膽敢惡人先告狀,可惡得很!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2213158/即時-港聞-個唱租場遭拒何韻詩索償-藝術中心覆函指何違約拒賠償

[ 本帖最後由 ichthys2 於 2021-9-10 09:25 PM 編輯 ]



佢仲係想緊二千五百萬?


笑死!移家擺明玩鳩豆腐詩!醒目既都係番加拿大!


玩下官司先,睇下有幾多身家囉


[隱藏]
明明大可返加麻大享受民主自由過世
而家係要留喺佢眼中冇自由人權嘅香港
其實佢想點



呢啲官司應該有排打,除非可以庭外和解,否則雙方須付出的法律費用都應該唔會少。窮不與富敵,富不與官爭,有時為啖氣,就算畀你贏到場官司,可能都會得不償失,自己衡量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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