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住房問題一直被長期詬病,也被認為是香港基層不滿情緒來源的重要原因之一。
香港基層民眾的困難,中央政府也看在眼裡。國安法實施一年時,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談到香港房屋問題,就表示香港未來不會再有籠屋、劏房,年輕人可以告別「住房難」的問題。
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要解決住房難,古人都知道要多建房子。建房子需要地,以往房產中介、「移民」中介的解釋是香港地少人多,所以房子小、房子貴,趕快買房子,不然又漲了。
但與一河之隔的深圳相比,香港根本不缺土地,大量空置荒地未被開發。但每當特區政府要找土地新建房屋時,就會遇到如環保、訴訟、阻撓撥款等各種各樣的難題。
而香港「陳嘉琳案」,就是自稱「民主」的亂港派,利用西方豢養的NGO「環保」組織以“環保問題”為藉口,勾結司法機構阻撓建房的典型例子。
從地圖可以看到,香港有大片大片的土地屬於郊野公園。根據特區政府公布,香港擁有1108平方公里的土地,其中約四分之三仍是未開發的郊野。香港土地40%列為郊野公園,由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負責管理。
列為郊野公園的土地,自然不能做其他用途,更別提建房子了。
前任特首梁振英在位時,為解決住房難問題,曾在《施政報告》中表示將研究選取生態價值較低的郊野公園邊陲位置發展房屋及老人院。當時19個環保團體發表聯合聲明,批評梁振英有意製造社會矛盾,還指生態價值高低目前並無客觀標準,要求特區政府不准打郊野公園主意,強調發展房屋,必先從棕地、軍營及其他閒置土地着手。環保團體還揚言約見下任特首參選人(2018年香港特首改選),要求候選人必須就有關議題表態。
這些按照西方NGO模式建立的所謂的環保組織,還有不少外國人面孔。在反對聲中,甚至有人直接提出要建房就用解放軍駐軍用地這種要求,可見其根本就是接到外國任務來攪局的。
2014年,香港漁農署按照標準,將原來6塊沒有保育價值、不符合郊野公園標準的土地撤出郊野公園名單。這就捅了這些環保NGO組織的馬蜂窩了,環保組織批評特區政府沒有諮詢相關專業人士(即他們)的意見,質疑漁護署報告的有效性。
為阻撓特區政府改變土地用途,名稱為「保衛郊野公園行動」的組織頭目陳嘉琳,將漁護署轄下的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管理局告上法庭。
2017年4月,香港高等法院作出判決,裁定公園管理局的做法沒有違法。
畢竟證據擺在那,但法官依然藉機作出個人政治表態。
法官區慶祥認為,漁護署就6塊土地的評估報告,只簡略描述該處有什麼植被,但卻沒有評估當地動植物的保育價值,若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管理局單純採納署方報告,不足以充分研究6塊土地是否適合納入郊野公園範圍,有違市民的合理期望。
雖然不得不判陳嘉琳敗訴,但是法官下令公園管理局對該六塊土地必須重新考慮。
可以說名義上敗訴,但是結果卻是贏了。
但你以為環保組織只是為了6塊土地的使用權問題?不是,他們是為了限制特區政府修改土地使用的權力,所以必須要讓特區政府徹底敗訴,才能「以絕後患」。
陳嘉琳不服判決,繼續將案件告到香港終審法院。我們都知道,在香港打官司是很貴的,律師費極其高昂,陳嘉琳有錢天天打官司,是背後大手給錢嗎?背後大手肯定給錢了,但黑金陳嘉琳自己收起來,打官司花的是香港納稅人的錢。
在「高人」的指點下,陳嘉琳申請了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署委派律師行協助陳嘉琳,後由祁志資深大律師及鄧鈞堤大律師,代表陳嘉琳繼續狀告特區政府。
2020年9月,此案在終院聆訊,由時任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率三位常任法官及英國籍海外非常任法官岑耀信,判陳嘉琳勝訴。
英國人在中國的土地上,參與判決中國地方政府使用中國土地的行為違法,可笑不可笑?但這種荒唐事就這麼發生了,並且在實施海洋法系的香港形成判例,以後的類似案件將根據「判例」進行同樣的判決。
以後特區政府要開發土地,為香港市民建房子,環保這根大棒隨時就能拿出來,在法官的幫助下,拖你個10年8年,最後什麼都做不成。
陳嘉琳由於其「鍥而不捨」高舉環保大旗的反政府行為,也獲得了獎勵。在亂港派的統一安排下,陳嘉琳代表其政黨「民主動力」參選2019年香港區議會選舉,成為西貢區議會議員,可以正式拿着納稅人的錢反政府了。
她的後續,就跟其他亂港派區議員一樣,高高興興去上任,開開心心搞破壞,幾個月前為保錢袋子又鬼哭狼嚎搶着辭職,2021年7月9日辭任西貢區區議員。
陳嘉琳案只是一個例子,一個小角色。
這麼一個小角色,就能利用司法漏洞,一個官司從2014年打到2020年,用納稅人的錢,阻撓特區政府施政,阻撓香港市民改善居住環境。那些立法會上的議員,各路磚家學者的破壞力不是更大得多了?所以我們見到之前的特區政府,各項施政均舉步維艱,香港社會不斷陷入內耗,基層民眾苦不堪言。
眼睜睜看著基層民眾的居住環境越來越差,這些民主邪教徒與外國代理人們就覺得他們的目的達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