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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協執笠, 大家點睇苦教師?

新學年開始, 但教協執笠, 苦教師更孤單。
FB: 教育人員專業關注組會支持各苦教師。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singpao.com.hk/mobile/index.php?fi=news1&id=47445



教師一年賺35萬冇問題,贏一年人工,冇左份工,未必有著數


何來苦教師?

判案只是說解聘信寫的理由不清楚而已,但解聘問題還是出在教師身上。

高翰儒在1990年加入鳳溪第一中學任教,1995年開始共收到校方四次正式警告,包括他在課堂上多次行為不當、蔑視校長及校學委員的決定和指示等。



苦教師何多, 有邊個肯幫苦教師丫!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biblelover 於 2021-9-8 08:10 AM 發表
苦教師何多, 有邊個肯幫苦教師丫!
靠你啦



仆街啦狗官,講到解僱一個人都要法庭批准。


引用:
原帖由 biblelover 於 2021-9-8 08:10 AM 發表
苦教師何多, 有邊個肯幫苦教師丫!
英國,可以幫到手轉型做外賣師



仲做乜教師呀,地位衰過做鴀


仲要係冇炒錯人,只不過大信封寫得唔夠靚,咁就35萬,法官係唔係真係有權咁判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dfmtf 於 2021-9-8 02:07 PM 發表
仲要係冇炒錯人,只不過大信封寫得唔夠靚,咁就35萬,法官係唔係真係有權咁判
我都係咁話, 其實解僱信唔寫佢D衰野, 都係為左比佢易D搵下一份工,
而家反而比人話解僱理由不清楚比佢反咬一口,
我真係唔明, 僱主炒一個人, 賠足代通知金, 出夠糧出夠福利, 竟然仲要有足夠理由先炒得???
咁既判決即係迫D僱主炒人時唔可以留有餘地, 要講到個被炒員工有咁衰得咁衰, 最好唔好比佢係同行搵到工?



教協只幫教畜同搵錢,真正幫教師既係教聯會


法官認為,「即時解僱」對員工是非常嚴重的決定,僱主必須在此情況下向員工清晰地提出,但涉案的解僱信未能清楚向原告說明是「即時解僱」,故裁定校方無行使其權力,屬不合理解僱。


原告高翰儒在1990年加入鳳溪第一中學任教,1995年開始共收到校方四次正式警告,包括他在課堂上多次行為不當、蔑視校長及校學委員的決定和指示等。校方於2001年發出即時解僱信,給予原告一個月代通知金4.6萬元,辭退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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