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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8-22 19:02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基隆一名30歲巫姓男子在高等職業學校任教時,與未滿16歲女學生交往,酒後在旅館與少女發生兩次性行為。基隆地院近日審結案件,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有期徒刑6個月,審酌巫男已與少女及其父母以55萬元新台幣(約15萬港元)和解,宣告緩刑3年。
交往兩天同遊桃園判決指出,巫男2018年4月至2019年間在基隆某高職校擔任教師,2018年9月7日至11日與高一女學生短暫交往,交往第二天就帶少女至桃園遊玩。少女控訴,巫男第一天晚上先用手摸她的胸部與下體,當下有以推、咬方式拒絕,並明確說出「不要」,但巫男喝了酒,雖沒有暴力行為,但也沒有停手,她只好放棄掙扎…
圖為基隆地方法院。
灣灣的確令人摸不著頭腦得啖笑….
條淫蟲老師插咗件未成年女學生居然可賠錢和解,
連監都唔使坐緩刑搞掂。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rld/20210406/00178_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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