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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kc9 於 2021-8-15 03:12 PM 發表

乜唔係要“人”返來香港時,在機場抽血咩?
8月18號先開始可以在抵港後於機場自費進行血清抗體測試,但是之前果D都已經講明要係喺香港採樣進行的血清抗體測試陽性結果證明

政府將分階段調整已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人士的抵港檢疫要求:
首階段: 在離港前自費進行血清抗體測試
首階段的安排已於2021年6月30日推出
  • 在抵港當天或之前14天曾逗留B組指明地區或台灣而未曾逗留任何A組指明地區,並符合以下三項條件的抵港人士,其強制檢疫期可縮短至在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7天,檢疫期間須接受兩次核酸檢測,其後7天自行監察,並須於抵港第9天、第12天、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
    1. 已完成疫苗接種並持接種疫苗紀錄;
    2. 於抵港「檢測待行」的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及
    3. 持有91天內(即13周)內獲認可並於香港採樣進行的血清抗體測試陽性結果證明。
  • 用作實施強制檢疫要求的認可抗體測試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測試為「新型冠狀病毒刺突蛋白(spike protein)IgG或總抗體,或替代中和(surrogate neutralising)抗體測試」;
    2. 測試由獲認可醫務化驗所進行,樣本於香港棌集;
    3. 測試於該人完成疫苗接種後,並於91天內(即13周)內進行(由樣本採集當日起開始計算);
    4. A組別的化驗室(具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HOKLAS)下「病毒學—血清」測試認可的私營醫務化驗所)可採用任何經驗證的血清檢測平台;
    5. B組別的化驗室(獲政府的化驗所認可計劃承認的認可私營醫務化驗所,但尚未獲得「病毒學—血清」測試認證)則只可使用指定的抗體檢測平台(雅培或羅氏);及
    6. 測試結果必須按規定的格式列印報告,或以政府已推出的電子系統由獲認可醫務化驗所上載至系統。
  • 按此參閱「獲認可進行抗體測試的私營醫療檢測機構名單」
  • 市民須於離境前於本港接受獲認可抗體測試,並持有滿足上述所有要求的結果證明,才可於回港時用作實施強制檢疫要求。
  • 目前獲認可的抗體測試將使用從靜脈抽取的血液進行血清檢測。接受血清檢測純屬自願性質並須自費進行。血清抗體測試結果於91天內(即13周)內有效。


第二階段: 在抵港後於機場自費進行血清抗體測試

政府將於2021年8月18日起推出第二階段的安排,在機場為抵港人士提供自費血清抗體測試服務。在抵港當天或之前14天曾逗留B組指明地區或台灣(而未曾逗留任何A組指明地區),並已完成疫苗接種的相關抵港人士,如未持有認可血清抗體測試陽性結果,可選擇在抵港後於機場的臨時樣本採集中心進行「檢測待行」期間,自費進行血清抗體測試。有關安排流程如下:
  • 相關人士仍然需要遵守相關的登機要求,否則不能登機來港:
  • 相關人士應在出發前,先透過網上連結(稍後提供),到提供自費血清抗體測試服務提供者的網站登記及付款;
  • 抵港後,按指示於臨時樣本採集中心作「檢測待行」;
  • 在為「檢測待行」作核酸檢測採樣並獲發相關的強制檢疫令後,自行選擇在機場進行血清抗體測試的抵港人士可按指示接受靜脈抽血作相關測試;及
  • 完成抽血程序後,相關人士在確認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後便可乘政府安排的指定車輛離開機場,前往指定檢疫酒店進行強制檢疫。血清抗體測試約在兩天內會有結果,如結果呈陽性,衞生署會經指定檢疫酒店聯絡相關人士,將其強制檢疫期縮短至7天,相關人士隨後可與指定檢疫酒店就餘下7晚的房間預訂期安排退款。選擇在機場進行自費血清抗體測試服務的人士,仍須在登機時出示在香港指定檢疫酒店預訂房間不少於14晚的確認書,否則不能登機來港。至於自費的血清抗體測試服務,由私營檢測機構提供,詳情可直接向該等機構查詢。抵港人士應在出發前預約血清抗體測試及付款,以確保抵港流程順暢。
    即使相關人士已預約了血清抗體測試及付款,或血清抗體測試結果為陽性,如其疫苗接種證明文件不符合有關要求或未能出示有關證明,他們的強制檢疫期也不會獲調整。
    其他注意事項
    由於A組指明地區屬高風險組別,上述容許已接種疫苗並取得血清抗體測試陽性結果人士縮短強制檢疫期的安排並不適用於曾逗留該等地區的抵港人士。

    檢測抗體的目的是顯示對疫苗接種反應的證據,但抗體水平呈陰性或數值偏低,並不代表缺乏疫苗保障。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 - 同心抗疫 - 入境注意 (coronavirus.gov.hk)


[ 本帖最後由 billyyam 於 2021-8-15 05:20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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