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53,198
  • 回覆: 336
  • 分享: 3
+5
首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昨天在高院判刑,24歲被告唐英傑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衝擊警...



中毒太深,換來巨大代價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731/mobile/bkn-20210731033031402-0731_00822_001.html



不服,要判重D,加分期執行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引用:
原帖由 74x 於 2021-7-31 04:18 AM 發表
首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昨天在高院判刑,24歲被告唐英傑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衝擊警...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731/photo/bkn-20210731033031402-0731_00822_001_01b.jpg?20210731033358

中毒太深,換來巨大代價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731/mobile/bkn-20210731033031402-0731_00822_001.html
藤條打人都判七年,違反國安法揸電單車撞人仲要要撞三人都係警察,加埋襲警罪,危險駕駛罪,危險:駕駛引致他人受傷罪,人但一條判入加多條違反國安法,無20碌都10碌啦!

而家判得9碌,咁藤條打人就判7碌,條國安法立嚟托呀?



[隱藏]
15碌啦


藤條打曱甴判7年,電單車撞差人+分裂國家都係9年,香港比班狗官咁攪法,難怪D黃屍曱甴一D都唔識驚,係咁挑戰香港法律底線,呢班狗官簡接害死班無腦的黃屍呀!


上訴,應該加刑!!!


9年, 講少左個1字系前面.


判 20 年或以上才合理 😷


[隱藏]
判得咁輕,以後啲黑暴只會更加癲⋯


用車撞人預左會撞死人、依加好彩只係受傷無人死、根本同71果個無分別、得九年刑期點同全中國人民交待


起碼要坐14、15年!


上訴再判過14碌啦 實死聽到都驚啦


支持加刑


[隱藏]
分裂國家根本就要終身、唔通俾機會佢坐完又再分裂國家、賣得國仲邊有改過自身呢回事


鍵盤翻頁
左右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