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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寒冬富有蝦仁 於 2021-7-31 06:42 AM 發表
支持打靶
真係觸犯國安法全部判打靶,無得上訴,即時公開執行嘅話。
睇吓邊個仲夠膽



引用:
原帖由 papaj 於 2021-7-31 07:33 AM 發表

據立場新聞報導,就本案案情,法庭認為本案屬於第24條下的“其他情形”。雖然被告的電單車馬力很高(599 cc 引擎、120 hp 馬力),“加上被告當日不單是罔顧(reckless)、而是故意、有計畫(deliberate, pre-planned)、以其電單車作致命武器(lethal weapon),令警員受傷”。

法庭認為,被告在此控罪中的行為,涉及“宣揚分裂國家”的訊息,而此屬加刑因素。 ...
點傷法? 永久傷殘判幾多%? 有冇「啦」? 有冇流血? 骨折? 駛唔駛留醫? 要聯針?

721穿哂頭 成背脊都係「戰積」先係7年

講到碌跛左咁 



其實判廿年以上才收有作用,這件垃圾根本破壞人的本性!


見到個背脊就記起釘子健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74x 於 2021-7-31 04:18 AM 發表
首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昨天在高院判刑,24歲被告唐英傑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衝擊警...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731/photo/bkn-20210731033031402-0731_00822_001_01b.jpg?20210731033358

中毒太深,換來巨大代價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731/mobile/bkn-20210731033031402-0731_00822_001.html
東方絕世靚抽!完全道出市民心聲!保護家園七年,恐怖襲擊九年!咁我都恐襲啦!
@特屍拉末路



引用:
原帖由 danny2chow 於 2021-7-31 07:43 AM 發表

我一早講777婆委任黃絲黃官做國安法官,有國安法都無用,中央一日不除七婆,不除女律政師,香港就算再立23條都無用,都只是紙老虎,嘥鳩氣。分烈國家加恐怖活動也只是9年,正癈鵝政府,怕事,無膽。
睇吓今朝人民日報都知咩事,反枱咪反枱!邊個坐緊莊呀而家?



可以判終身監禁。


判太輕,真係較難服眾!廿碌以上就收貨。


設量刑委員會啦


[隱藏]
判太輕,冇阻嚇力


引用:
原帖由 djimavic 於 2021-7-31 07:57 AM 發表
判太輕,真係較難服眾!廿碌以上就收貨。
暴動最高刑罰係十年 佢都坐9年

國乜L嘢安法 暴動就暴動啦

唔滿意 你咪去法庭抗議 國安法指定法官 佢話幾多就幾多! 散播令人憎恨政府言論 已經係犯左國安法 呢度好多支持國安法嘅爛屍 全部都要人生更精彩! 到時就判你廿碌先收貨! 



國安法不判死刑怎樣服眾?


兩單都應該上訴,一個減刑、一個加刑。


原來反中亂港 顛覆國家都係9碌 有黃官幫手賤畜黃屍係唔同d 香港黃官橫行 阿爺究竟係唔理定覺得接受呢


[隱藏]
是的加監20年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