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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24歲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並撞傷3名警員,因而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以及危險駕駛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作為交替控罪。3名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和陳嘉信本周二(27日)裁定唐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成立,有關控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3名法官昨日(29日)聽取辯方求情後,今天(30日)下午判唐英傑就兩項控罪入獄9年。
辯方大律師昨求情時指,唐只是展示及揮動旗幟,並非單對單針對性煽動,沒有證據證明有任何人受他的行為影響,就煽動分裂國家罪情節相對輕微,按法例應判監5年。至於恐怖活動罪,因受傷的警員傷勢亦不重,而唐的行為屬於鹵莽,應按法例判監3至10年。辯方強調唐已感到後悔,願意向相關警員道歉。此外,2項控罪在同日相若時間發生,冀法庭把2罪的刑期同期執行。而控方在聆訊過程中,曾呈交有關中國刑法的文本予法庭,希望法庭參考文本內訂明的判刑原則,以及關於「有期徒刑」等字眼的解釋。不過,法官表明會依據本地法律及一般工具來詮釋。據了解,控方呈遞的文本是《刑法條文理解適用實務全書》。
根據《港區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罪情節嚴重者可被判監5至10年,情節較輕者可被判5年以下監禁、拘役或管制。至於恐怖活動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令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可被判處終身監禁或者10年以上監禁,其他情況可被判處3至10年監禁。
在判刑前,已有大批傳媒在高院大門外等候,有警察在場維持秩序。另外,組織「和衷共濟愛港聯盟」及數位市民亦在高院外表達意見,部分人高舉「分裂國家罪、絕對要嚴懲」、「今日判刑有阻嚇、明日穩定有揸拿」等紙牌,並展示「重判恐怖活動、杜絕分裂國家」等橫額,但未有呼叫口號。



9年差不多了.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730/bkn-20210730143241455-0730_00822_001.html



九七七一交接時, 巨門化忌陀羅兄
天梁天壽擎羊父, 難為香江夾其中
引用:
原帖由 男E 於 2021-7-30 03:13 PM 發表
首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24歲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並撞傷3名警員,因而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以及危險駕駛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作為交替控罪。3名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和陳嘉信本周二(27日)裁定唐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成立,有關控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3名法官昨日(29日)聽取辯方求情後,今天(30日)下午判唐英 ...
藤條七年,
電單車九年,
合理~



9碌,唔夠重 


判輕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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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項重罪加埋判得九年,扣番假期得六年,唔夠阻嚇力。

[ 本帖最後由 金澤台 於 2021-7-30 03:19 PM 編輯 ]



9年太少冇阻嚇作用


判得輕


人生有幾多個9年?咁就On99無咗,只能講句恭喜恭喜!


好野,咁肥佬黎就要坐一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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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重d更好


可以接受啦!


恐怖份子求情都係3-10年,而家判得9年...


引用:
原帖由 夜來人 於 2021-7-30 03:21 PM 發表
好野,咁肥佬黎就要坐一對
其實佢係咪接咗柯打入去服侍肥佬矮㗎



藤條都7年分裂國家加恐怖襲擊9年有冇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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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咗啲,但好過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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