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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去年涉嫌多次在街站叫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罪。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續審,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審理,控方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辯方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

周天行回應陳官早前提問指高等法院原訟庭的唐英傑案裁決、接受3位專家報告與否及特定事實裁斷,涉及事實裁斷,與本案直接相關,具極高參考價值,惟陳官不一定要接受原訟庭裁斷;蔡維邦同意原訟庭裁決不具約束力,陳官需重新考慮是否接納專家報告,陳官作為事實裁斷者,亦當然可以合理人身份(reasonable man approach)裁斷涉案事實爭議。陳官亦同意原訟庭裁決不具約束力,惟涉及同樣8個字口號,密切相關,原訟庭2日前裁決涉及特定時空,具極強說服力、指導性及適用性,質疑是否需重新聽取所有陳詞證供。

周天行提議可以同意事實形式,將原訟庭裁決指「『光時』口號至少可(at the very least capable of)包含將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的意思」囊括在內。蔡維邦相信難以接受如此處理方式,惟需時索取法律指示確認。快必否認全部14項控罪後,陳官押後案件至中午續審,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指示。

48歲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3宗案件合併共被控14項控罪,包括首案被控去年5月24日在崇光百貨對開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獲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及發表煽動文字4罪;次案中被控在去年3月至7月的多次街站中,5項發表煽動文字、1項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和1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共7罪;第3宗被控在去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露天劇場,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及發表煽動文字;及在去年1月19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共3罪。



又「光時」醒下啦
以後人生更精彩啦,我哋會開香檳幫你慶祝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 ... 字等14罪-待辯方索法律指示押中午續審

[ 本帖最後由 韓風一隊長 於 2021-7-29 11:24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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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警察鬧支持祖國市民鬧得咁開心吖嗱,自己攞黎衰嘅呢隻顛狗。


應該再加一條罪名 樣衰影響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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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必:達賴喇嘛。。我都係吸下眼球o者,玩咁大。。😭😭😭😭😭


呢條柒頭當份工打
肯定冇諗過今次咁大鑊



安安份份做另一必洩慾工具咪唔駛搞成咁

恨做已完恨到發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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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Peter_H 於 2021-7-29 11:29 AM 發表
夠有運動員賽中狂涉發表粗口 🙈操 操 操
痴X線
你以前都大把口號㗎
而家一句都唔敢寫嘅



引用:
原帖由 hkmolamala 於 2021-7-29 11:24 AM 發表

爽到呢,反清復明丫拿,賤黃速慢慢在裏面好好享受啦。
預祝你長坐長有。
反乜清復乜明,唔好講到d賣國賊咁偉大,為錢做賣國賊咋



引用:
原帖由 hkmolamala 於 2021-7-29 11:24 AM 發表

爽到呢,反清復明丫拿,賤黃速慢慢在裏面好好享受啦。
預祝你長坐長有。
“肛服香港屎袋夾命”
已被定性為分裂國家口號!



判佢十年啦!


真失敗,直到做監躉都做唔到尊貴議員。菊花全就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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