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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1月理大衝突事件,一名男子在紅磡被捕,早前被裁定暴動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成,今早判囚三年九個月。

31歲被告雷爍鏗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案情指,他前年11月18日在紅磡蕪湖街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以及管有26粒波子及100條膠索帶。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暴動屬嚴重罪行,涉案暴動亦明顯不是突然發生,當日有人聚集、堵路、甚至向警方投擲磚頭及照射強光,雖無證據顯示被告曾使用暴力,但量刑時要考慮整個群體的行為,就兩罪判被告入獄三年九個月。



"雖無證據顯示被告曾使用暴力,但量刑時要考慮整個群體的行為"
點解有個官話"為見證歷史一刻"係現場出現,無罪

又有案例以後無得亂來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news.tvb.com/parliament/60f4fcd734b0318a0d16bc03/前年理大衝突事件31歲男子暴動等罪成-判囚三年九個月

[ 本帖最後由 Henrywu18 於 2021-7-19 01:21 PM 編輯 ]



慎思守法 遠離暴行
萬般帶不走 唯有業隨身
開心到唔知講乜嘢好!多謝法官

黃絲政治上腦,極端思想,自我中心,只有所謂手足,同路人。
不同政見朋友,親人可置之不理甚至反目成仇,毫無道德倫理,只有立場,沒有是非,死性不改,呢d就係正宗黃色思想



刑期我覺得算輕


引用:
原帖由 幪面超人 於 2021-7-19 01:13 PM 發表
刑期我覺得算輕

有個官話可能想見證歷史一刻先係現場出現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幪面超人 於 2021-7-19 01:13 PM 發表
刑期我覺得算輕
通常4年起跳,少咗三個月。



引用:
原帖由 天下唯攻2.0 於 2021-7-19 01:16 PM 發表

通常4年起跳,少咗三個月。

做左案例無得再放生




三年九個月都判得輕


引用:
原帖由 Henrywu18 於 2021-7-19 01:16 PM 發表

有個官話可能想見證歷史一刻先係現場出現
被告都係咁講



被告隨後選擇自辯,指當日從新聞得知有校長及議員等到場調解。他作為理大舊生,有感連日來的衝突或有可能被化解,便想到理大附近親身見證該歷史時刻

https://hk.on.cc/hk/bkn/cnt/news ... 0512_00822_001.html



引用:
原帖由 香港雞蟲 於 2021-7-19 01:35 PM 發表

被告都係咁講



被告隨後選擇自辯,指當日從新聞得知有校長及議員等到場調解。他作為理大舊生,有感連日來的衝突或有可能被化解,便想到理大附近親身見證該歷史時刻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512/bkn-20210512141208426-0512_00822_001.html

甘樣之前分明放生暴徒




[隱藏]
大家煲底唔見, 倉底見。 大家合唱一曲幾許風雨。 恭喜恭喜


學美國最好,和平遊行?一槍打死你!
https://m.weibo.cn/status/KpiJ5Firp?filter=hot&root_comment_id=0&type=comment&jumpfrom=weibocom#&video

[ 本帖最後由 wilsonabcd 於 2021-7-19 01:49 PM 編輯 ]



"當晚警方展開推進,被告逃離期間跌倒,結果被捕。警方在其背包中搜出涉案物品。被告在審訊時辯稱,他作為理大舊生,只打算到理大見證衝突和解的時刻。事發時他正用手機找路,卻遇上警方驅散。而他是事後才為意背包藏有彈珠及索帶。他指,彈珠本欲用來讓貓玩耍,索帶則是用來把鐵網繫緊在窗花上以保護貓,但法官拒接納其辯解。"



引用:
原帖由 Henrywu18 於 2021-7-19 01:16 PM 發表

有個官話可能想見證歷史一刻先係現場出現
我們現在見證佢被判入獄歷史一刻



恭L喜哂, 申請踎監成功.


[隱藏]
點都好,恭喜晒呀,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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