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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去年申請在7月1日遊行,雖然遭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惟7月1日前後港島區仍有人舉行未經批准的遊行。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長毛」梁國雄等共8人,事後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組織及舉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案件昨天在區院再提訊,陳皓桓、胡志偉、朱凱廸及梁國雄昨天向法庭透露準備承認控罪,他們將於10月7日正式答辯,其餘4名被告則押後8月17日再提訊,以待辯方給予法律意見,及與控方商討控罪。

再坐一會,直至天荒地老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news.yahoo.com/去年7-1非法集結案-4泛民擬認罪-214500273.html



係既,最近走勢,入就一定,刑期一定相等或不少於還押日期,
越唔認,越拖,還押越耐,自己將刑期拉長,
當然,律師一定唔想你認,因為呢班客買少見少,標尾會就唔想打少幾堂



快快認罪保平安.


不認不認還需認...找數啦你班仆街!


[隱藏]
點解唔講政府打壓啦?


引用:
原帖由 simonfdf 於 2021-7-7 09:33 AM 發表
點解唔講政府打壓啦?
應該絕食抗議...
以死明志...



跪低。

文宣王9得點拆



無畏無懼,走去認罪?😂🤣😆


又來認罪唔認錯?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lung_block 於 2021-7-7 09:38 AM 發表

應該絕食抗議...
以死明志...
自焚也可



已經無晒抗爭嘅意志,認罪求減刑


好治癒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認罪=乃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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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一早認咪唔洗受咁多苦同嘥咁多律師費囉!正一賤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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