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假若你工作的媒體的老闆有明顯的犯罪意圖的話,作為該機構的員工就要小心了。你不可以話自己是「純良的小白兔」,自己全沒有犯罪意圖,只是打扮工,就可以簡單地免罪。在刑事罪行裡,也有「協助及教唆」(aiding and abetting)的罪名,你協助他人犯罪,你也是犯罪。法律問題並非大家想像中的那樣不清晰。結論是客觀的新聞報道,並沒有犯罪意圖,不會那麼容易會誤墮法網。當然,最重要的還是那個媒體老闆和主事者的意圖是什麼,如果媒體老闆把媒體變成激進政治組織,直接參與政治,這已是極高風險的事情了。二、再講泛民從政者。我認為本土派已沒有從政空間,至於泛民就兩面睇了。有泛民前議員問我,今年12月立法會選舉,他們的政黨應否參選呢?我認為a)若想參選,就要接受「一國」。不踩紅線,不含含糊糊地接受「一國」,不接受暴力顛覆、不能勾結外國、不可分裂國家。例如支持支聯會的「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就與支持「一國」原則相違背。
這位泛民議員的反應是若他們表態接受「一國」的話,選民可能不接受,還是先不參選,徐圖後計?我對他說,你們本屆不參選,以後也不要想再參選了。不要誤會阿爺一定想泛民參選,借此搞得「好好睇睇」。阿爺處理香港事情,早已不要求好睇,要有實效。
b) 若泛民怕選民不接受「一國」取態而不參選,就不如把政黨解散算了。因為作為政治組織,不參選的話,其政治生命會快速枯竭。若繼續搞政治活動的話,很大繼續會踩紅線,就要有坐牢的心理準備,繼續拖拖拉拉、猶疑不決,白送人頭,又何苦來哉呢?所以,如選擇不參選的話,還是散黨為上。《港區國安法》生效一周年,政改已經落實,香港已進入政治新時代。我奉勸從政者,甚至傳媒人,不接受一國的話,就不要玩政治玩下去了。反正後路仍有很多,不喜歡香港的,可以移民他國。若堅持要搞顛覆式政治,就要預備付出沉重的代價。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