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襲後,原本防暴警一擁而上把他按下,但警員其後又突然四散,若無其事繼續佈防,只餘下兒子按著他流血的傷口,緩緩走出警方防線。他的傷口又長又深,事後縫了 9 針。無故被打、心有不甘,他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又入稟要求警方披露襲擊他的警員身份,但結果嚇人一跳,「後來警方回覆高院,就話佢有畀返晒啲 record 我哋睇,即係比返個晚個兩隊『流水薄』,嗰啲 record 有名果啲,當晚呢係無使用警棍嘅紀錄」。
事隔近 670 天有多,陳恭信的傷痕依然見紅。 Joey Kwok 攝
流水簿即警員出勤記錄,如有使用槍械彈藥,理論上都要呈報。鏡頭下遇襲,自己感到是被警棍襲擊,但客觀的警察記錄沒有警棍使用記錄,亦由於他和警方打官司,投訴警察課在他預約到警察總部落口供前三天,通知陳恭信調查亦按程序暫緩,「(警方)通知我落口供要暫時 hold 住先,因為司法程序諸如此類,咁跟住咪 hold 到依家,司法覆核完咗,跟住佢(警方)又上訴,所以我都無搵佢地。其實,會唔會再繼續呢?我自己都有個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