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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21-6-12 09:50
引用:原帖由 綠腳趾 於 2021-6-11 08:39 PM 發表
睇得出佢真係好鍾意上班 個女仔以前住家舍 只可以住到18歲
舉目無親
當然想返工 賺錢又可以識下人
遇到個真心 下半世 可以幸福
都係個老母PK
判終生啦 老豆 老母都應該判終生
仲有兩個同母異父 妹妹 老豆老母 差到咁
真係好 關心佢地人身安全 老豆 老母都應該判終生
幾條罪走唔甩 逐一判2年~都8年 少於呢個數 就無人會再信法律
疏忽兒童 挑戰法律底線 違反人類道德極限 威脅他人誘騙發生性關係 + (未成年) 及 有預謀組織犯案
你睇佢 1.犯案手法 (無安全措施) 2.犯案地點 3.次數不斷增加 4.每次犯案 相隔時間好近 5.在場人仕
就知 佢追求(性)極限 不斷 挑戰法律底線
取消 一生可在港申請的任何福利 當破產論
判一次終生啦 所有部門全世界都 煩少好多野
[ 本帖最後由 日子都係要捱 於 2021-6-12 10:02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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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21-6-12 20:26
引用:原帖由 奶露神街 於 2021-6-12 10:45 AM 發表
家舍即係咩 等同 孤兒院 專為無父母 的小童 提供住宿服務 只可以住到16/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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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21-6-13 12:41
引用:原帖由 奶露神街 於 2021-6-12 10:55 PM 發表
但佢老母仲生out out啵,仲有外婆同妹添 所以先話老母 都應該判刑。
因為唔邏輯。將個女11歲放入家舍,無諗過佢死活,再婚生1個其實已經夠。
根本唔需要生2個,如果生2個 ~ 社會福利其實係會多啲,但唔需要囉!
點解唔盡 母親 責任照顧番大女。18歲,佢無人無物,點生存。
家舍個邊又唔會支援佢呢班小朋友,
建造1個短期3~5年短期租賃計劃 共享過渡。
妹妹肯返工 就證明 3千幾蚊 小型安全 劏房 佢住得到。好命仲可以讀大學嫁好人家。
家下都唔知咩世界,取消佢老豆 老母 一齊在港福利啦!姦淫擄掠 永遠衰11都係行先大罪。
作為繼父,以此為藉口 已經要 判 double。
母親自私,如果佢唔再嫁 肯照顧大女 忍幾年其實 香港納稅人 已經可以免費養佢過世。
因為佢一己之私 搞到全港部門 麻煩之餘 心力交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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