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6,622
  • 追帖: 1
  • 分享: 1
引用: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1-6-12 21:57 發表

依家排到2023先審

即係法院仲利用程序响度玩野

咁都叫有用?

冇一個殺雞儆猴的樣辦,根本冇阻嚇力
要到2023年先審,咁未審之前要唔要還押監房呢? 要嘅話已經有一啲阻嚇作用啦: 就算未知有冇罪之前已經要踎年幾監,值唔值得冒住隨時要接受心理上咁大嘅折磨去以身試法?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