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財會:假難民個案達25607宗 6年共耗費逾6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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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1-6-5 11:45 AM 發表 澳門係行大陸法,與香港行普通法不同 凡大陸法國家,所有法律以法典為依歸,並以不同領域制訂不同法典,例如刑法典,民法典等等 而大陸法另一樣特點係無需依照過往案例,過往判決只作參考,無需照根 而法典內法律解釋權屬於立法機關,有別於香港由法院解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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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百李挑一 於 2021-6-5 18:44 發表 內地系大陸法,但系內地法官問題都不少,他們不少人信奉西方那套判案。早幾年有些案例攪到社會風氣好差。習大大上台後風氣先好返好多。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1-6-5 07:00 PM 發表 至少內地有法律可以對枉法裁決法官進行刑事追究 香港就冇此等法律,法官亂判冇法追究 試試响大陸咁判個優秀既細路,個法官早就去左坐監
原帖由 百李挑一 於 2021-6-5 19:16 發表 兩地情況不同,你唔可以用香港標準套用內地。 一部分內地法官判案存在造成不良後果的事實。 你唔可以話佢枉法,但系判決就係離地。 至於枉法會被追究,呢個係因為他們頭上懸左共產黨。任何封閉的利益集團其實都一樣,如果內地無共產黨,內地法官會同香港法官一模一樣,都系獨立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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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1-6-5 08:03 PM 發表 問題最少有法律明文規定先,用與不用係後話 總好過乜法律都無,想做都冇得做 正如香港,大把對付黑暴的法律可以用,不過最後都放埋一邊冇用 但係話大陸法律比不上香港,呢樣絕對不同意,相反,香港好多法律其實比內地更差,剛才講既對枉法法官既刑事追究就係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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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百李挑一 於 2021-6-5 23:57 發表 我無講過「大陸法律比不上香港」。 我觀點系,用台灣人的話講就係,無論內地還是香港都有恐龍法官。 香港黑暴的案件,在內地絕對是不可能判錯。 但系好似當年南京扶不扶路人的判決就造成很壞的影響,以至於相當一段時間在討論「扶不扶」……
原帖由 笑看流浪英犬 於 2021-6-6 00:02 發表 用國安法處理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1-6-6 12:08 AM 發表 但係法律上可以追究法官判決,香港就做不到,當然做不做到就另外一件事 最少人地有法律,技術上法官亂判可報警立案再查,香港就只能眼巴巴睇住法官作惡 但係現時內地大部份審訊有網上直播,香港呢下都學不到 我的結論:香港法律比起大陸,不講得上好,有的甚至比大陸差 對一啲自詡香港有良好法治的人非常鄙視
原帖由 chrischa 於 2021-6-5 11:40 PM 發表 香港政府學下啦
原帖由 傷心尋回犬 於 2021-6-6 12:10 AM 發表 國安法有個最大缺失,就係用港式審訊 司法界甚麼料子,大家都知 中央最錯係國安法交回香港執法香港審訊,難以保證國安法能夠有效執行
原帖由 andonlyu 於 2021-6-6 12:33 AM 發表 "對一啲自詡香港有良好法治的人非常鄙視" 根本好多港人係對大陸一知半解, 俾人洗腦, 大陸/中共就係原罪咁.
原帖由 笑看流浪英犬 於 2021-6-6 00:38 發表 現在國安法還不夠細化 23條才是 更具體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