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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日反修例遊行案件,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李卓人及民主黨何俊仁等10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各人上周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胡雅文本周一聽取各人陳情後,今早判刑時稱,案發時社會不穩及動盪事件幾乎每天發生,法庭判刑時必須考慮有關背景,強調被告...政治立場、理念等,與判刑無關,法庭不予考慮。



最終判刑:

陳皓桓囚18個月

李卓人囚18個月,本案6個月與之前分期,即共囚20個月

梁國雄囚18個月,本案4個月與另案分期,即共囚22個月

何俊仁囚18個月

楊森囚14個月

何秀蘭囚14個月,本案4個月與另案分期,即共囚12個月

吳文遠囚14個月,因違反緩刑令加刑14天,即共囚14個月上加刑14日

黎智英囚14個月,本案6個月與另案分期,共囚20個月

單仲偕囚14個月,緩刑兩年

蔡耀昌囚14個月,緩刑兩年

陳皓桓散庭「毋忘八九民運!悼念六四呀!」

首項涉及煽惑的控罪,法庭須考慮煽惑的手法、所煽惑的人數等,明言是犯案是有預謀,以24個月作為量刑起點。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則以入獄18個月為量刑起點。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以入獄12個月為量刑起點。

就承認兩罪的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判囚18個月。至於在8.31案獲判緩刑的何俊仁,官指即使他對社會的貢獻,但認為本案涉及暴力事件,案情嚴重且重複犯案,不適合判緩刑,兩罪共判囚18個月。

承認一罪的楊森、何秀蘭及黎智英即時入獄14個月,單仲偕則因沒有案底,判囚14個月,可緩刑兩年。

承認兩罪的吳文遠及蔡耀昌則分別以18個月及12個月為起點,認罪扣減後分別判14及9個月,同期執行,而蔡耀昌獲准緩刑兩年。

散庭時大叫:「毋忘八九民運!悼念六四呀!」旁聽人士和應:「知道!」

被告必然了解案發時的暴力風險

胡雅文於判刑時指,判刑必須有阻嚇性,即時監禁是合適的判刑。她引述周庭煽惑圍警總的原訟庭案例,指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的判刑,可借鏡黃之鋒案中非法集結的判刑指引。《基本法》保障市民享有言論、示威、集結的權利,但有關權利不是絕對,強調被告的政治立場、理念等,與判刑無關,法庭不予考慮。

她提及當日大量人群聚集,人群情緒高漲,暴力風險一觸即發,此點無疑是加刑因素。案發時,社會不穩及動盪事件幾乎每天發生,法庭判刑時必須考慮有關背景。被告雖然在記者會上,呼籲的是一個和平、理性的集結,想法不切實際,案發時幾乎每日均發生暴力事件。

對於被告明言只是組織一個「和平、理性」的集會,法官批評說天真(naive),而實際上集結的確發生暴力事件,有破壞行為,交通嚴重受阻,認為被告必然可從過往數個月的社會不穩和動盪事件中、清楚了解案發時的暴力風險。

10名被告分別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及蔡耀昌,他們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首四人另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及蔡耀昌則另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長毛大叫「毋忘六四」

開庭前,陳皓桓、何俊仁、楊森、吳文遠、單仲偕、蔡耀昌率先步入法庭,眾人精神抖擻,家屬、旁聽席大叫他們的名字,高呼「加油」。陳皓桓聞叫喊轉身,雙手舉起心心手勢,何俊仁亦揮手示意,及後陳皓桓大叫「六四悼念、七一發聲」、「香港人頂硬上」。

李卓人、長毛、黎智英亦陸續步入法庭。最後入庭的是何秀蘭。阿牛在庭上逐一大聲呼喊他們的名字,並大叫「加油」。

梁國雄太太與一名手持紙船的小女孩走近犯人欄,高聲謂:「整咗條船畀你哋呀,大家同坐一條船。」陳皓桓聞言打趣謂:「咁大鑊喇,大家一齊搭沉船。」公眾席傳出笑聲。

臨開庭前,梁國雄亦大叫「毋忘六四」。
。。。。。。。。。。。。。
咁係咪全部出呢行嘅人都係犯法 ! ! 香港已變成大監獄 !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 ... _content=share_link



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走國際線叫外國制裁香港同中國…呢班漢奸走狗就越慘


單仲偕出庭後接受訪問道:我情願入去坐果個係我


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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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岑教主頭號男寵!?


引用:
原帖由 錢太多4 於 2021-5-28 12:27 PM 發表
單仲偕出庭後接受訪問道:我情願入去坐果個係我
一定有機會



引用:
原帖由 錢太多4 於 2021-5-28 12:27 PM 發表
單仲偕出庭後接受訪問道:我情願入去坐果個係我
上次AV仁講完唔洗1個月即坐
報應依家野依2年黎得特別快



眼見47反對派噹啷入獄,唔少反對派組織都怕到要同民陣割席,但民陣現任召集人陳皓桓,竟然仲未知驚,話:「告囉,我畀10年(自由)你,出嚟都係34歲」。眼見一個二個反對派對入獄嘅反應都幾正面:尹兆堅可以減肥,林卓廷可以食得健康,咁陳皓桓呢句「坐十年佢都係34歲」都幾豁達

「告囉,我畀10年(自由)你,出嚟都係34歲」

希望佢求仁得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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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wanhung 於 2021-5-28 12:24 PM 發表
2019年10月1日反修例遊行案件,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李卓人及民主黨何俊仁等10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各人上周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胡雅文本周一聽取各人陳情後,今早判刑時稱,案發時社會不穩及動盪事件幾乎每天發生,法庭判刑時必須考慮有關背景,強調被告...政治立場、理念等,與判刑無關,法庭不予考慮。

https://hk.appledaily.com/resizer/dS15NaF4K_qkQD6EA10JNPTSL2M=/2654x1493/filters:quality(100)/cloudfront-ap-northeast-1.images.arcpublishing.com/appledaily/2ULANRNOC5EDBKTK5U25OBI2YI.JPG ...
犯法就係犯法,犯法就會有後果



何仙姑唔可以再用腦癌脫罪了


政棍一路都係教人沖,自己鬆,仲有得眾籌。最慘係無數被洗腦年青人,做咗傻人坐監。
今次算齊上齊落,有些少交代。



政棍害人不淺,  勾結西方出賣港人, 以和平集會作掩飾,   縱容暴民打砸搶燒, 日日放火刑毀破壞環境,   為求目的  不擇手段  小人物, 想做大英雄   叫人衝自己鬆,  蒙口蒙面 聚眾作亂以多欺凌   大肆破壞環境 浪費資源 港人埋單 虛耗庫房  排斥異見, 講D唔啱聽都有殺身之禍 行私刑,  走遲半步隨時有殺身之禍    拖垮中國---英美抽水攞著SO;  齊齊攬炒 一個傻另一個同佢癲,  鬥死人多  香港前景悲觀  社會廝裂, 店舖執笠, 百業蕭條 人人失業  去攞綜援


一埸失敗的政變當然要找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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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ungng 於 2021-5-28 12:50 PM 發表
眼見47反對派噹啷入獄,唔少反對派組織都怕到要同民陣割席,但民陣現任召集人陳皓桓,竟然仲未知驚,話:「告囉,我畀10年(自由)你,出嚟都係34歲」。眼見一個二個反對派對入獄嘅反應都幾正面:尹兆堅可以減肥,林卓廷可以食得健康,咁陳皓桓呢句「坐十年佢都係34歲」都幾豁達

「告囉,我畀10年(自由)你,出嚟都係34歲」
:smil ...
咁計法!OK!3、40年起計才能令佢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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