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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港大專業進修學院男學生,去年元旦遊行期間向警方水炮車掟磚,管有鎚仔、鎅刀、易燃液體、打火機等。他早前承認刑事損壞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主任裁判官錢禮判其18 個月感化令,律政司向錢官提出刑期覆核但遭駁回。律政司今再到高等法院申請刑期覆核,上訴庭聽畢雙方陳詞後,認為錢官沒有適當地運用上訴庭案例的量刑準則,屬原則性犯錯
員工做錯事都要收封Warning Letter!
黃官犯錯,無王管!!!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582583/即時-港聞-18歲生磚掟水炮車判感化-律政司就刑罰過輕再申覆核獲批6-10判刑



good action


咖喱婆又犯原則嘅錯
連原則都錯,點做法官?



又係差婆亂柒咁判


[隱藏]
掟磚牲。


引用:
原帖由 全馬 於 2021-5-26 02:14 PM 發表
咖喱婆又犯原則嘅錯
連原則都錯,點做法官?
即係話呢條假髮連法律原則都冇,都唔知做乜X假髮。



水炮車咁神聖都走去掟, 一於判佢入教導所!!


抵死啦,有書唔去讀,走去學人掟磚


錢禮係殖民高官思為,官點會錯


主題標籤 #律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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