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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攬炒派藉口引發修例風波連串暴亂以來,被黑暴不斷炒作利用抹黑警隊及煽惑公眾的「爆眼少女」謊言,再有驚人新發展!繼早前「爆眼少女」入稟高院圖阻警方索取其醫療報告敗訴兼須支付警方訟費,昨日再有報道圖文並茂踢爆「爆眼少女」原來一直無爆眼,更於去年9月雙目「炯炯有神」笑住往台灣匿藏,令當日一些相信黑暴指警方布袋彈射盲少女的市民如夢初醒。黑暴精心炮製的這一驚天大謠言,終於在人們的質疑中,被媒體捅破了。
攬炒派一手炮製的「爆眼少女」謊言,發生在前年8月11日晚上,當時大批黑暴公然圍攻尖沙咀警署挑戰法紀,一名自稱負責救護的少女在警署對開彌敦道位置右眼被異物擊中受傷,血流如注送院治理。事後少女受傷原因眾說紛紜,不少人相信是有黑暴用椏杈向警署發射鋼珠時誤中少女。不過,攬炒文宣卻藉機大做文章,「未審先判」指是警方的布袋彈擊傷少女,煽惑派即時網上瘋傳眼罩內夾有疑似布袋彈物體的相片,聲稱是「爆眼少女」現場照片,藉以迷惑公眾、煽仇宣暴及抹黑警隊,更多次利用「事件」煽動市民破壞社會,包括連續3天癱瘓香港國際機場及行私刑「私了」持反對意見的內地記者,成為國際醜聞。
●「爆眼少女」被踢爆原來一直無爆眼,更於去年雙目「炯炯有神」赴台灣匿藏。圖為當日急救員事後為女事主急救。資料圖片「爆眼少女」事件發展一直以來,社會各界均有眼睛雪亮人士提出多項質疑,包括少女受傷時位置與警署之間有一塊巴士站廣告牌,布袋彈難以由警署內部發射擊中她;網傳眼罩內夾有疑似布袋彈殘骸的相片,與傳媒所拍攝到眼罩沒有布袋彈殘骸的相片不同;另外布袋彈的彈頭為弧形,可以貫穿眼罩的機會亦不高。
拒警索醫療報告調查惹質疑
最惹人生疑的,是「爆眼少女」受傷後一直行蹤神秘,只曾在前年8月29日由攬炒派舉行的所謂「民間記者會」上,一名戴上口罩及太陽眼鏡自稱是「爆眼少女」,以錄影方式公開「讀稿」控訴「警暴」,但沒有說明受傷原因,亦如同其他被攬炒文宣指在新屋嶺拘留中心和警署內遭性侵的受害人,未有就事件正式作出投訴或報案。甚至入稟高院反對警方向醫院索取其醫療報告調查真相,「爆眼少女」種種奇怪行徑,已反映她是否因警方布袋彈所傷及受傷嚴重程度等真實性,惟「爆眼少女」一直如人間蒸發,真相始終遺下尾巴。
繼上月21日高院上訴庭頒下判詞,駁回「爆眼少女」上訴兼下令她須支付警方訟費。昨日有媒體圖文並茂報道,踢爆攬炒派「爆眼少女」事件的謊言,指「爆眼少女」原來一直無爆眼,更早已在去年9月30日經香港國際機場乘華航前往台灣匿藏。從報道有關相片所見,當時「爆眼少女」雙目炯炯有神,與傳言指她爆眼致盲明顯有誤差,但見相片中她一度脫下口罩與親友「有說有笑」、展示「V字」手勢及面露笑容拍照留念等,顯得非常開心及精神飽滿。
如今看來,所謂「爆眼」不過是黑暴勢力一手導演的抹黑警隊的驚天大騙局。「爆眼少女」事件以這樣的方式落幕,再一次印證:2019年的修例風波其實是一場充滿謊言和荒謬的躁動,除了破壞,毫無建設性,更和「民主」或「普世價值」完全無關。
攬炒借題煽暴 圍機場毆記者
自「爆眼少女」事件發生後,即被攬炒派炮製成「警員發射布袋彈打爆眼」的謊言,以迷惑公眾、煽仇宣暴及抹黑警隊,更多次藉「爆眼少女」煽動發起多場示威活動,黑暴趁機騎劫活動展開「打砸燒」惡行,最終釀成暴亂。
前年8月11日「爆眼少女」事件發生後,攬炒派即利用事件大做文章抹黑警隊,黑暴趁機以警方「不可饒恕」、「警察還眼」等口號,發起翌日到香港國際機場參與所謂「百萬港人塞爆機場」集會活動,以聲援「爆眼少女」,導致機場由12日至14日被癱瘓,黑暴更不斷向旅客作出侮辱及襲擊。其中13日黑暴在機場集結期間,《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因被誤當公安,被黑暴用索帶綑綁在行李車上拳打腳踢,事件被傳媒直播,令香港國際聲譽嚴重受損。直至機管局向高院申請臨時禁制令,事件始於8月15日平息。受事件影響,機場合共有逾千航班被取消、最少20萬旅客行程受阻。
另前年8月,有公立醫院有醫護人員受「爆眼少女」謊言所矇騙下,被煽動發起靜坐及罷工抗議,對市民的醫療服務構成影響。不過,攬炒派仍意猶未盡,繼續利用「爆眼少女」事件不斷煽動群眾,同月18日攬炒派發起於港島區非法集結及遊行,其中「隊頭」為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李卓人及梁國雄等人,他們手持的直幡便印有「爆眼少女」的畫像,反映攬炒派是藉事件煽動群眾。
此外,攬炒派在修例風波期間為求達至煽動群眾目的,多次以「爆眼少女」事件作號召「呃盡」市民,令不少人誤信謊言被煽動犯法。
政界有話說
周浩鼎:揭攬炒派謊話連篇
民建聯副主席、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爆眼少女」事件揭露了攬炒派謊話連篇,被一眾黑暴分子吹噓的「抗爭典範」竟然是一個騙局,攬炒派理應檢討自己過去胡亂炒作政治的後果,現在更是無地自容,不知道這些攬炒派為何還有顏面利用「爆眼少女」事件炒作。
葛珮帆:警方應徹查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爆眼少女」事件貽害深遠,她離開香港顯然是「身有屎」,其一連串舉動,包括拒絕報警、涉嫌傷勢作假及誣衊警方傷人的記招、以司法覆核手段拖延警方澄清等,涉嫌違反「煽動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煽動暴動罪」,執法機構應盡快搜證調查,亦包括徹查相關人等當日於暴力衝突現場是否牽涉違法行為,務必把所有涉事違法者繩之以法。
吳秋北:謊言不攻自破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會長吳秋北表示,「爆眼女」事件,終究是紙包不住火,謊言始終就是謊言。香港為了這一虛構的「爆眼」,失去了多少?事實上,事件是「爆眼女」在暴動現場,違法在先,已經毋須同情。謊言經不起事件考驗,「8·31」沒有死人、新屋嶺沒有強姦,現在是「爆眼女」沒有「爆眼」。現在要找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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