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8,229
  • 回覆: 5
  • 追帖: 1
  • 分享: 2
+12
引用:
原帖由 cskch 於 2021-5-25 09:33 發表
在反修例風波踏入兩周年之際,昨天有報章報道,反修例風波中被塑造成「警暴」受害者「標誌」的「爆眼少女」,竟然被拍攝到去年九月現身機場,出發到台...

https://static.stheadline.com/stheadline/inewsmedia/20210525/_2021052507142324106.jpg

又係范雄零.....

新聞來源連 ...
希望國安已插手加入調查.



引用:
原帖由 fstephen 於 2021-5-25 09:44 發表

國安查唔到了 (因為係20年七月一日前),但警方說會努力了 ...
警方拿到醫療報告, 遲下應該會有些行動.



引用:
原帖由 fstephen 於 2021-5-25 10:01 發表

看來醫療報告未必找到線索,但看星島日報等媒體寫,傷勢應該比起黃友之前佢哋食開饅頭的"福街通識師","耳仔賢"和印尼女記者輕... 所以今次之前呀文呀武的喪屍墮落媒冇乜點炒作!! (直情要低調,似乎免得讓自己友驚醒革命夢碎...)

順便同喪屍回顧吓印尼女記者: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36322/記協-36347/專訪印尼女記者veby-mega-indah:無悔無怨-履行天職 ...
當時港府曾向印尼查詢, 印尼表示該人並非印尼持牌記者! 咁在暴動現場出現, 就即係暴徒啦, 重記乜嘢者?



引用:
原帖由 fstephen 於 2021-5-25 10:36 發表

回帶看:
https://news.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28604559&quotepid=508454270

一句講哂: 悲劇!
下一句,沒有暴徒,何來有當日採訪?!
(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極權大遊行: 示威活動的發起人表明香港的遊行不會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 即係非法集會!!)
已經參加了非法活動,有人求請時還堅説自己沒有錯, 真係唔知想呃邊個?段估個官無理由唔知啩?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lovetohea 於 2021-5-25 10:44 發表

醫管局包庇爆眼造假煽動暴動亂港, 絕對犯左國安法
咁, 犯紅玲上唔上身? 呢條友應快快辭職, 以免招禍



引用:
原帖由 workdboy169 於 2021-5-25 11:50 發表

會唔會有記協記者証
如果係就即係非法勞工, 罪加一等. 即暴動十黑工.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