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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12日三讀通過《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修訂包括規定區議員必須宣誓,違誓者將喪失議員資格。
本月21日生效 4人將被DQ
攬炒派自2019年11月借暴奪權,將區議會變成煽暴縱暴、抹黑國家的亂港大本營。攬炒派區議員反中亂港、罔顧民生,市民怨聲載道,紛紛要求撥亂反正。立法會昨日高票三讀通過《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引入區議員須作出宣誓的規定,條文將於本月21日刊憲正式生效,意味着攬炒派區議員將被DQ。
曾國衞昨日在立法會表示,《條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要準確落實基本法以及香港國安法中對公職人員宣誓的規定,確保有關公職人員明確理解他們的憲制責任和要求,並保障只有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基本要求的人,才能出任相關公職,貫徹「愛國者治港」這個原則,讓「一國兩制」能夠行穩致遠。
曾國衞指出,在原定於去年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共有四名現任區議員被選舉主任裁定為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在《條例草案》生效後即喪失出任議員的資格。翻查資料發現,四人為梁晃維、岑敖暉、袁嘉蔚及鄭達鴻,其中梁、鄭二人早前已宣布辭職。
據了解,政府正研究會否追討被褫奪議席(DQ)區議員的薪津及就追薪期限「劃線」,其中政府內部有強硬聲音認為,應要求被DQ者交還自去年1月1日就任起,所獲發的所有薪津。按此計算,被DQ的區議員有機會被追討最多達170萬元薪津。



                        肅清立法會不良風氣,杜絕一切唔負責行為   

上個月中旬,香港特區政府根據人大嘅「311決定」提出修訂《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下文簡稱「《條例草案》」),其中一項明確規定公職人員就職嘅宣誓要求,並強調區議員為宣誓嘅其中一員。 4月15日,立法會條例草案委員會繼續召開會議開展審議工作,委員會主席張宇人表示,向會內務委員會提交報告之後,草案會喺5月12日嘅大會恢復二讀辯論。
昨日(12日)上午11時,喺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舉行會議,恢復對《條例草案》嘅二讀辯論。 最終,會喺40票贊成及1票反對嘅,三讀通過咗該草案。 據介紹,除咗規定就職嘅區議員需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仲對議員嘅權利做出埋限定,表示若有議員因被指控違反誓約遭提出法律程序,將暫停其職務,並且其間暫停享有包括酬金、津貼和償還款項等議員嘅相應待遇,同時亦失去出席會議嘅權利。 該草案對議員嘅行為作出咗明確規定,咁係針對近幾年來立法會出現嘅「鬧辭」、「拉布」癱瘓會議等唔負責任嘅無良行為嘅肅清。有傳媒早前報道,早喺區議員須宣誓嘅前夕,就有超10名攬炒派區議員相繼宣佈辭職。 其中包括因參與「初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而正被還柙嘅李嘉達、梁晃維、「新民主同盟」嘅范國威和譚凱邦、民主黨林卓廷、元朗區議員王百羽等一串「大名鼎鼎」嘅「馬本」。 此外,聲言唔會宣誓嘅屯門區區議員李家偉和中西區區議員何致宏,及東區區議員黃宜,均喺未提出辭任前已相繼「走路」到英國。 正係呢一幫沒有任何職業操守嘅攬炒派議員,將立法會搞至烏煙瘴氣,動唔動就「鬧辭」或係「拉布」癱瘓會議嘅「細路仔」,我哋唔再服侍喇。

為咗唔向政府宣誓表忠誠,甘於「鬧辭」走路,咁足以睇出一眾反對派唔死嘅禍港之心,但對於愛國愛港嘅建制派議員而言,咁卻係一個十分值得歡迎嘅草案。 會議結束,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喺接受採訪時把條例草案比喻為香港撥亂反正、正本清源嘅關鍵一環。 建制派議員謝偉銓則對反對派嘅「鬧辭」表示慶幸,佢認為呢啲唔想宣誓、怕咗宣誓嘅議員請辭,對香港及社區唔係損失而係好事,很大程度上反映修例成功將區議會撥亂反正,為香港政制正本清源嘅好事。
總而言之,本次條例喺列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嘅準則要求上,沒有半點含糊,能有效地扭轉以往有人渾水摸魚,「將發誓當食生菜」嘅情況。 目前,民政事務局暫時未有回應宣誓嘅時間表及形式,但相信喺條例生效之後,立法會將逐步恢復正常嘅行政效率,回歸正規重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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