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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條英國老坑又會入紙屍髮轆柒。

https://news.tvb.com/local/609baeeb34b031624f7a070d/立會通過公職人員宣誓相關修例草案-非建制關注涉嫌違誓提告問題

立法會通過公職人員宣誓相關修訂條例草案,規定涵蓋區議員。建制派支持修訂,非建制派就關注議員涉嫌違誓,被提告就即時停職,認為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公職人員宣誓相關的修訂條例草案經法案委員會上月五次會議後,交到大會恢復二讀辯論。當局指這次修例是按照《港區國安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而訂明出任公職人員的宣誓要求。民建聯區議會(二)議員李慧琼稱:「杜絕過去有部分極端人士宣誓當『食生菜』的人,可以繼續瞞天過海。如果明知『紅線』存在,仍要堅持踩界、仍要堅持表演,就要承擔法律後果。」條文以清單形式列出何謂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六類正面行為包括擁護《憲法》;「負面清單」中,包括宣揚「港獨」、尋求外國干預等;亦規定區議員都要宣誓,誓詞與政治委任官員和立法會議員相同。自由黨飲食界議員張宇人表示:「修訂草案會清晰說明如何擁護《基本法》、何謂效忠特區,不容半點含糊,不留任何想像空間。」若議員宣誓後涉嫌違反誓言,律政司會提出法律程序並交由法庭處理,期間議員須停職。被裁定宣誓無效會被取消就任資格,五年內不得參選。熱血公民新界西議員鄭松泰說:「今次修訂賦予律政司在提訟的一刻,已經有直接權力,凍結該位被提訟議員的資格,似乎違反對無罪假定的看法。雖然法例上有上訴可能,但擺放而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稱:「被提起法律程序的議員,繼續留在議會內,行使和執行重要的職能、職務,這是與解釋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決定的精神極不相符,甚至可能會影響或損害香港的整體利益。」立法會最終以40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修例草案。如因違誓喪失議席,會否被追討之前發放的薪酬津貼,當局回覆只指會根據有關指引處理。區議員由民政事務局局長監誓,具體安排如何?是宣讀誓詞還是簽署聲明?當局回覆查詢時亦未有提及。目前有二十多名區議員已先後辭職,部分表明不滿政府有關宣誓的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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